为了能够发展国内的海上风电整体实力,国内企业开发明确要求原则上采用的风电机组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单机容量不低于8MW。海上环境对风机质量和可靠性要求高,国外海上风电发展已经近20年的积累,而我国在近两年开始快速上马海上大型机组,投资大和成本高、风险大将是制约海上风电开发的主要因素。目前海上风电批量项目集中在大型化10MW机组,而国内这个机型还处于开发没有运行业绩、技术也不成熟,存在风险。以10MW机组开发为例,在产品具有商业价值即产生效益以前,机组开发包括现有设备投入、研发投入、样机投入和最终的测试等大概投入近2亿人民币。
国家为了支持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2018年4月出台了《示范应用获政策支持《关于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意见》,到2020年我国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创新体系、首台套检测评定体系、示范应用体系、政策支撑体系全面形成,保障机制基本建立;2025年,重大技术装备综合实力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有效满足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需要。这个政策对于鼓励大型装备的开发提出的政策支持,但是因为政策还在逐步研究中,而目前海上的大型风机的研究和实施已经迫在眉睫,因此有必要提供精准政策为大型海上风机的开发保驾护航,保护企业规避风险。
目前实施的关于支持国家重大技术装备政策,有财建2015年19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保监会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各省份也出台了相应配套政策,按照国家首台套、省首台套给予一定比例和标准的保险补贴。但该政策补贴范围只是针对投入商业运行的项目按比例进行补贴,技术开发过程中的研发费用及样机投入不在补贴范围以内。
为支持国内企业发展超大型海上风电设备建议:
对具备首台套条件的样机研制投入费用(含样机、认证、科研费用、设计、技术引进等)按比例进行财政补贴、提供政策性低息贷款、财政贴息。
对首台套投入商业运行的项目按一定方式(按累计容量或数量或销售价格等))按比例进行财政补贴、提供政策性低息贷款、财政贴息。
对参与首台套项目研制的相关方进行财政补贴、给予相关方政策性低息贷款、财政贴息。为产品技术创新,首台套研制等提供相关绿色通道,加大相关方投入积极性。
以财政补贴、补助、贴息方式明确无需缴纳所得税。
(来源:中国能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