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新能源融合 » 风光储 » 正文

中国风电行业走过哪些弯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0  浏览次数:1161

  中国风电近年来虽然取得的成绩值得肯定,但是也走过很多弯路,而这些弯路是每一位风电行业从业者都必须谨记与避免的。

  目前,风能在全球范围内已安装超过500GW,成为全球多地的新生代发电主要来源。在2016年内,全球风电投资额达1,125亿美元,现有工作人员120万人,风能产业已是当今全球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而风电则成为实现未来可持续能源的主要驱动力。

  中国显然是世界风电崛起的重要力量。截至2016年底,中国风电装机达1.69亿千瓦,占全球容量的34.7%,是世界第一风电大国,容量是美国的两倍。数据显示,2017年4月我国风电当月发电量249亿千瓦小时,当月同比上涨15.4%,1-4月累计发电量871.7亿千瓦小时,累计同比上涨19.8%,风电发电量比重达5.22%。

  然而,关于中国风电发展,虽然取得的成绩值得肯定,但是也走过很多弯路,而这些弯路是每一位风电行业从业者都必须谨记与避免的。

  那么,中国风电发展到底走了哪些弯路呢?我们不妨听听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黄群怎么说。

  我国的风电产业自《可再生能源法》颁布以来已蓬勃发展了十余年,站在国家节能减排大业的高度回顾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历史,成绩是肯定的,但是走的弯路和教训也是惨痛的,有些问题时至今日也没有很好的研究和解决。归根结底,问题的根源就是“有法不依”,责任不落实,相关各方只顾眼前利益,任意侵占可再生能源的权利,扰乱了可再生能源的市场秩序,这些确实值得各方认真反思。

  1.有法不依,《可再生能源法》贯彻落实打折扣

  《可再生能源法》是我国保障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基本大法,也是企业投资评估可再生能源的根本依据和宗旨。法律中明确要求,“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并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上网服务。未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造成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由国家电力监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额一倍以下的罚款”。但相关各方遇到利益矛盾就习惯性地牺牲可再生能源,把节能减排抛在一边,明目张胆的有法不依,有些问题远未达到技术层面,是管理协调的问题。

  面对当前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不足、弃风限电等情况,一些政府部门一方面为了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比重,掩盖弃风限电的问题,迫使企业参与电量让利交易,其本质是利用国家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来解决地方经济发展和管理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为解决补贴资金不足,又片面强调可再生能源成本下降空间大,风电企业利润高,强推平价上网,忽视了减排的意义。同时由于很多历史欠账问题还没有解决,又与很多新政策混杂在一起,没有分开研究,使得我们的可再生能源事业原本只要正常按照制度和法律办的事情,却陷入了“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怪圈,不仅让企业无法评估项目回报,更加重了经营负担。龙源电力在甘肃、新疆风电也有决策失误的地方,投产后项目限电异常严重,远达不到设计值,这有我们对电力市场研究不够的原因,但主要原因还是我们过于相信地方政府和电网承诺。

  能源主管部门是行业规则的制定者,更应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法》的贯彻执行。

  2.部分风电制造商急功近利、因小失大,不重视技术进步

  风电发展初期一些风电机组制造企业自律意识淡薄,利用在地方建设总装分厂的方式圈占风力资源,夸大求全,急功近利,并通过地方政府强迫进入本地的风电开发企业使用本地设备,造成了不必要的重复建设,扰乱了市场秩序。比如之前在吉林通榆、甘肃酒泉扩张建设的风电制造厂基本都已处于停产状态。回过头来看,企业、政府、制造商任何一方都没有得到实惠。

  3.部分风电开发商惨烈竞争,胡乱报价,破坏了市场秩序

  风电开发企业是推动风电规模化发展的主体,但开发投资主体过多、开发能力差异大、开发秩序混乱的问题也是客观存在。大多数风电开发企业重发展速度和建设规模,轻发电量水平、运行管理和盈利能力,甚至一些国有风电开发商目光短浅,盲目任意向地方政府承诺各种条件,“拉投资企业、找配套产业、建大楼盖中心”,最终有的虽未兑现,但是却助长了地方政府出台很多限制风电开发商的约束条件,此类做法破坏了正常的风电投资开发环境。

  4.电网沿袭守旧思路,没有主动适应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

  当前电网还在强调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随机性给调度带来了困难,没有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特点,改进调度技术,完善相关规范,给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造成了很多限制。中国在仅有5%的非水可再生能源电量的情况下就出现了20%以上的限电损失,与先进国家相比差距很大,有悖于国家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初衷,也不符合我国电网作为全世界最大电网的调度运行水平。

  欧洲有先进的需求侧管理、实时电力供需平衡体系(调度技术)以及提高能源效率的技术,在其风电、光电平均电量占比数倍于中国的情况下,仍能够做到几乎没有限电。这些国家的电网运行机构,均深入研究并结合自身市场规则充分利用了新能源出力特性的统计规律,也用事实证明了,即使不依赖储能等未来的技术突破,也能实现可观的新能源替代。我们的电网部门依然沿用老制度、老办法,导致无法根本解决新问题。

  归根结底,未来可再生能源还要投入几万亿,稳定、长久、守信的政策环境是健康发展的前提,追求技术进步,加快创新是我们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取胜之道。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