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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我国风电新增装机58%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09  浏览次数:842
核心提示:  2017年1月5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及《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并回答记者提问

  2017年1月5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及《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并回答记者提问。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李仰哲示,在能源发展布局上“十三五”期间,新增风电装机中,中东部地区约占58%,新增太阳能(000591)装机中,中东部地区约占56%,并以分布式开发、就地消纳为主。

  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副司长何勇健也表示,把风电开发布局从以“三北”为主转到以中东部为主,这个转移有三大利好,首先有利于减少电力大规模远距离输送;其次有利于促进就地消纳,我国负荷中心主要集中在中东部,风电消纳能力较强;最后是中东部地区火电、风电上网价格差更小,同样的补贴在东中部地区可以支持更多的新能源发展。

  风电方面体现了布局的优化和消纳的要求,风电项目进一步向具备消纳条件的地区转移,同时针对部分地区弃风限电比较严重的情况提出了解决风电消纳问题的明确要求。

  《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5%以上,天然气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0%,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58%以下。按照规划相关指标推算,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消费增量是煤炭增量的3倍多,约占能源消费总量增量的68%以上。可以说,清洁低碳能源将是“十三五”期间能源供应增量的主体。

  到2020年,水电装机达到3.8亿千瓦(其中含抽水蓄能电站4000万千瓦)、风电装机达到2.1亿千瓦以上、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1.1亿千瓦以上、生物质能发电装机达到1500万千瓦、地热供暖利用总量达到4200万吨标准煤的发展目标,是紧紧围绕2020年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占15%的比重目标要求,综合考虑了各类非化石能源的资源潜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经济性指标改善等多种因素,经过严格测算之后才确定的。上面这些目标加起来,到2020年商品化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将达到5.8亿吨标准煤,再加上核电,基本上可以确保完成2020年15%的非化石能源发展目标,并为2030年实现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20%的目标奠定扎实的基础。

  李仰哲称,若将这些总目标分解到每年的话,“十三五”期间,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总量年均增长4250万千瓦,包括常规水电约800万千瓦、抽水蓄能大概350万千瓦、风电约1600万千瓦以上、光伏发电约1200万千瓦以上、太阳能热发电约1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约200万千瓦,约占“十三五”年均新增装机规模的一半左右。此外,太阳能热水器利用规模年均增长0.72亿平方米;地热能热利用规模年均增长约合710万吨标准煤;生物液体燃料利用规模年均增长约合60万吨标准煤。从这些数字上大家可以看出,可再生能源整体都将在“十三五”时期实现快速发展,并将成为“十三五”中国能源和电力增量的主要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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