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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扩大风光电替代火电规模 促进新能源消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4-28  浏览次数:177

  面对新能源电力限电困境,能源富集区新疆今年将通过扩大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燃煤自备电厂调峰替代交易规模,来减少传统火力发电份额,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例,计划替代交易电量比去年增加了近5倍。

  调峰替代交易是指在电力市场没有足够消纳空间的情况下,燃煤自备电厂通过交易出让发电空间,获取来自新能源企业的市场补偿。新疆在去年的调峰替代交易试点工作中,补偿电价约为每度电0.2元。

  新疆电力公司新闻发言人黄钢介绍,除去哈密南至郑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的新能源电站和分布式发电站,国网公司计划在5月份开始将新疆所有符合准入条件的新能源企业都纳入与燃煤自备电厂的交易,产生交易的新能源总装机规模约为1600万千瓦,总交易电量达到50亿千瓦时。

  黄钢认为,替代交易可以减少弃风弃光电量,最大限度拓展疆内新能源消纳空间。今年参与替代交易的新能源企业发电利用小时数预计可平均提升310小时,并获得新能源补贴20亿元左右。同时,参与的燃煤自备电厂企业可获得市场化替代补偿11亿元。这些替代的新能源电量,可减少煤炭燃烧166万吨,减排二氧化硫4828吨,减排二氧化碳432万吨。

  去年以来,新疆快速发展的新能源电站在机组可以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因为电力市场萎缩,发电小时数遭遇了不同程度的降低,即所谓的“弃风弃光”难题,且32.5%的弃风率和24.79%的弃光率在全国都排到了前列。

  为此,新疆电力公司2015年在全国首创开展了调峰替代交易试点工作,即在新疆电力交易平台,组织119家风电光伏企业和5家燃煤自备电厂企业进行调峰替代交易。全年交易电量10.24亿千瓦时,参与试点的风电光伏企业发电利用小时数平均提升了191.1小时,获得国家新能源补贴和上网电费近4亿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参与交易新能源企业的弃风弃光难题。

  截至2015年,新疆新能源装机2220万千瓦,约占全网装机的33.8%,全年弃电量达到86.22亿千瓦时;新疆燃煤自备电厂装机1331万千瓦,占全网装机的20%。

  除了创新电力交易模式,新疆还通过扩大疆电外送中的新能源规模、利用弃风电力采暖等方式,来推动能源资源转化、最大程度消纳新能源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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