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可再生能源事业发展迅猛,风力发电视模已占全球的约三成,预计未来五年间以中国为首的亚洲仍然是增长的主动力,亚洲装机增量有望达到140GW,其中中国有望保持每年25GW以上的装机量。这主要归因于我国能源迫切转型的需求,环境问题严重,而风电在新能源中相对成熟,这使得我国风电发展还有巨大空间。
我国新能源发展迅猛,截至2015年第三季度,我国风电装机10885万千瓦,短短5年翻了一番还多。近日,国家能源局起草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征求意稿)》,促进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行业有效发展的主要推动力。
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快速发展和大规模化石能源的应用,国内环境也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危机。“中国能源结构必须调整”,这是当前国内从上至下达成的共识,于是,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也迎来不可阻挡的机遇。
风电行业加快能源转型光伏风电现状解析
数据显示,“十二五”以来,新能源发展迅猛。仅拿风电来讲,至2010年年底,我国并网风电4182.7万千瓦,超过美国、居全球第一。截至2015年第三季度,我国风电装机10885万千瓦,短短5年翻了一番还多。2014年,国家电网经营区域新增风电装机容量2319.6万千瓦,同比增长竟达44.2%。光伏发电方面,2010年年底,我国光伏装机89.3万千瓦;而到2015年9月底,这个数字已经变成3795万千瓦,5年翻了六番还多。仅今年前三季度,全国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就达990万千瓦。
今年风电弃风率没有得到改善,目前,国家已经高度重视这个问题,通过三方面来力促风电上网。(1)特高压风火捆绑外送:随着能源局提出防治雾霾特高压通道,以及第二批“五交五直”的核准在即,在建、拟建的特高压通道中新增“三北”外送通道14条,容量达到102GW,外送地区包括内蒙古、甘肃、新疆等弃风限电尤为严重的区域。(2)智能电网灵活调配。(3)配额制及审批区域的限制,近日更出台《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权利和责任清单(试行)》规定:电网企业未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造成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这些举措有助于逐步改善弃风现状。
光伏风电风光背后的尴尬
能源局数据显示,今年1-9月,甘肃和新疆弃光率达28%和20%。四季度实际情况更为严重。上证报记者从业内了解到,宁夏光伏电站今年10月起出现限电情况,部分电站限电高达70%;甘肃11月限电约60%;新疆12月甚至动用了新能源全面限电的临时措施,限电约95%以上,有的县市甚至限电100%。
众所周知,我国能源供应和能源需求呈逆向分布,在资源上“西富东贫、北多南少”,在需求上则恰恰相反。值得一提的是,不仅是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如此,新能源如风能、太阳能也是如此:80%以上的风能资源分布在“三北”地区,太阳能资源也是“高原大于平原、西部大于东部”,而75%以上的能源需求集中在东部、中部地区。
业内人士称,一方面“三北”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电力需求不足、电力市场狭小,另一方面却是化石能源和新能源都比较富足,这就必然导致新能源消纳上的矛盾。如果没有足够的跨区外送电力通道,即使甘肃、新疆火电机组全停,照样有弃风、弃光。
在无论如何都会弃风、弃光的“三北”地区,为了少弃风、弃光,电网企业绞尽了脑汁。尽管就地消纳新能源的努力从来没有停止过,但电网企业和新能源发电企业都知道,把“三北”地区的新能源电力送出区域之外,才是解决弃风、弃光的治本之策。
解决弃风限电问题,首先应从战略高度统一认识。目前频发的严重雾霾天气使我国真切体验到了使用化石能源的代价,也在告诫我们,环境已经到了不可承受的境地,能源革命势在必行。
近年来,弃风弃光一直是影响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最大掣肘。《办法》是我国能源主管部门在新一轮的电力体制改革的背景下,进一步加大力度,落实《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对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的规定,保障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目标实现,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重要举措。《办法》发布并实施后,将成为解决弃风弃光问题,促进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行业有效发展的主要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