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快报》记者近日从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处获悉,其代理的股民张先生、王先生诉华锐风电(601558,股吧)(601558)证券虚假陈述责任二案,已经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涉案258644股,索赔金额合计约38万余元。
虚增利润2.78亿被处罚
早在2013年3月7日华锐风电公告称,经自查发现,2011年度财务报表的有关账务处理存在会计差错。这些差错涵盖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净利润等四个方面,其中净利润差异比例超20%,会计差错导致的差异为-1.68亿元
2013年4月13日,华锐风电发布《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北京证监局经查,公司部分业务单据、相关数据、财务记录失实,导致2011年度利润虚增,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2015年11月11日,华锐风电发布关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证监会认定华锐风电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2年4月11日,华锐风电披露2011年年报,确认风电机组收入1686台,营业总收入 10,435,516,390.57 元 ,营业总成本 9,918,543,020.04 元 , 营业利润 529,215,613.35元,利润总额739,440,394.00元,报告期内风电工程项目适用的会 计政策为商品销售收入。该年报签字董事为韩俊良、常运东、刘会、陆朝昌、王原、于国庆、张宁、张勇、赵鲁平。 受风电行业政策的影响,2011年全行业业绩急剧下滑。为粉饰上市首年业绩, 在韩俊良安排下,华锐风电财务、生产、销售、客服等4个部门通过伪造单据等方式提前确认收入,在2011年度提前确认风电机组收入413台,对2011年度财务报告的影响为:虚增营业收入2,431,739,125.66元、营业成本2,003,916,651.46元,多预提运费31,350,686.83元,多计提坏账118,610,423.77元,虚增利润总额 277,861,363.60元,占2011年利润总额的37.58%。
随后,证监会针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做出了相应处罚。
两股民率先起诉索赔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厉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索赔条件为:在2012年4月11日至2013年3月6日期间曾买入华锐风电股票(601558),并在2013年3月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只要买入均价高于5.26元/股,即便目前账户有盈余也可以索赔。
投资者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卡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原件(从第一次买入华锐风电打印到2013年8月底或全部卖掉之日)、详细联系方式。免费审核后,律师将对符合索赔条件、决定委托诉讼的投资者,进一步提供相关诉讼文件。
两次立案调查不排除两波索赔可能
厉律师告诉《投资快报》记者,在2013年5月首次被立案后,根据会计差错更正、监管措施等公告,我们判断该公司被处罚概率极大,随即在第一时间开展股民索赔预登记,有数十位股民提交资料,单个亏损金额几万、几十万元不等。这两起案件是第一批起诉的,还有一些股民委托、起诉手续正在办理中,第二批近期也将起诉。
“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华锐风电被证监会两次立案调查,因此,不排除被处罚2次的可能,或引发两波股民索赔潮。其中,第一次处罚认定2011年报虚假陈述,符合索赔条件股民人数较少。”厉律师认为,新股中签和2012年4月11日前买入华锐风电股票并遭受损失的股民目前还不能索赔,今后能否索赔取决于证监会第二次立案调查结果,如果认定上市文件虚假和信批违法并处罚,这些股民也可以起诉索赔,但目前只能耐心等待。
投资者损失惨重
交易资料显示:2011年1月13日,华锐风电正式登陆A股,发行价格为90元/股。而截止2013年5月29日,华锐风电收盘价仅5.76元/股,按前复权计算,两年多时间华锐风电股价累计下跌73%,投资者损失惨重。
股民张先生来自浙江,是炒股20多年的老股民,他告诉《投资快报》记者:“2011年初新股中签华锐风电,长期投资这个股票,没想到股价一路下跌,不断补仓,实际亏损高达100余万元,根据律师计算,其中20万股符合条件,索赔金额为312360.32元,其余损失能否索赔还要等证监会二次调查结果,希望能打赢官司挽回这些损失”。
而股民王先生是江苏投资者,他在2011年3月开始买入华锐风电,最高成交价75元/股,此后陆续补仓,损失也很惨重。其中,2012年4月11日至2013年3月6日期间,合计买入58644股,成交均价6.54元/股,经律师计算,可以索赔66094.10 元(包括投资差额、佣金、税金、利息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