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晚间,停牌数日的天顺风能,发布公告称,公司欧洲全资子公司拟以1.19亿收购丹麦Vestas经营资产。对此,有分析人士认为,天顺风能海外设厂主要是为了规避美国双反制裁,以便继续开拓海外市场。
1.19亿收购丹麦风电工厂
公告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顺风能(新加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顺欧洲公司与Vestas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VestasBlades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天顺欧洲拟以现金方式收购Vestas和VestasBlades位于丹麦Varde的风塔生产工厂全部经营性资产,出资总额1518万欧元,按6月12日1欧元兑换7.9011人民币计算,折合人民币1.19亿元。
据悉,Vestas是全球风电领域居领先地位的风电机组制造商,拥有最大的全球风电机组市场份额。而天顺风能拟收购的标的—Vestas公司在丹麦的Varde风塔工厂,目前具有年产405套大型风塔的生产能力,是Vestas在欧洲唯一一家专业从事风塔生产制造的工厂。另外有消息称,上周天顺风能在丹麦注册成立天顺风能欧洲公司,注册资金50万丹麦克朗。
对此,天顺风能指出,此次收购有利于提升公司风塔产品的研发设计能力和生产技术水平,尤其是海上风塔产品的研发设计能力和生产技术水平。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在欧洲快速形成包括海上风塔在内的风塔产品规模化生产能力,加大在欧洲的市场开拓力度,增强公司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在风能领域的行业地位和国际化品牌优势,对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升将产生积极影响。
规避美国双反制裁
“很显然,天顺风能拟在丹麦购买风电工厂主要是为了规避美国双反制裁。在美国商务部宣布对中国应用级风塔筒产品征收反补贴关税后,海外设厂就成为多数中国风电公司的选择,因为海外子公司向美国出口不涉及双反问题,可以减少不利影响。”一位新能源行业分析师指出:“虽然风电企业在海外遭遇贸易壁垒,但从目前情况看,由于多种因素影响,国内风电并没有出现行业性转机,且国内风电设备产能巨大,主要还是靠海外市场。在双反压力下谋求海外设厂是规避双反较好方法。”
公开信息显示,美国商务部于2012年5月30日公布的对中国输美应用级风塔双反调查的反补贴初步裁定结果,认为中国应用级风塔对美国相关产业构成实质损害威胁,认定强制应诉企业天顺风能的初裁税率为26%。对此,天顺风能表示,公司已开始设立印度和欧洲生产基地。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加大对其他国际市场及国内市场的销售,进一步减少双反调查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另外,上述分析师亦表示,虽然目前国内形势并不乐观,但仍然看好其未来的发展前景:“毕竟风电是新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未来世界能源结构中占有重要地位,从长期看发展前景可期。且国家也会加大对风电行业的支持力度。”据悉,前期,科技部发布了《风力发电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特大型风电场建设将成为我国风电开发的需求重点,“十二五”期间,国家将规划建设6个陆上和2个海上及沿海风电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