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4.28-30◆ 珠海国际会展中心(珠海 · 横琴)
办展宗旨: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
一流的办展经验
一流的展馆设施
专业的会议论坛服务
显着的产业优势
向海洋强国的目标迈进
致力于打造海洋高新科技领域展示与交流的国际专业平台
◆主办单位:
珠海市会议展览局
国家海洋局宣传教育中心
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
珠海市会展集团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
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研究会
中国海洋学会
中国水产学会
中国船级社广州分社
◆承办单位:
珠海博联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北京中瑞特展览有限公司
为什么参展?
市场机遇带动企业快速发展
中国海域辽阔,海洋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重点提出要培养壮大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海洋可再生能源业、海水利用业等海洋新兴产业。
600亿元---“十二五”期间,预计我国海洋油气开发年均投资额有望超过600亿元;
210亿元---海水淡化产业发展需投资约210亿元,国际行业研究组织普遍认为,中国是全球最具发展潜力的海水淡化业;
3000万千瓦---2020年中国风电装机容量将达到3000万千瓦,风机市场前景诱人,发展空间广阔。
权威机构鼎力支持---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等国内外权威行业组织的鼎力支持,国内外涉海主管部门亲临展会进行指导;
世界500强企业参展---多家世界500强涉海企业与国内外知名涉海企业、机构和组织集中参展,展览面积近30000平方米;
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新华社、中新社、经济日报、中央电视台、广东卫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香港大公报、香港文汇报、澳门日报、澳门华侨报等权威主流媒体,《中国海洋报》、中国海洋在线、中国海洋工程网、中国船舶网等专业媒体和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将齐聚珠海,共同见证和传播蔚蓝力量;
学术交流---全球涉海领域的专家学者及行业权威人士共聚珠海,进行学术和贸易交流;
全球采购---组织大量国内外专业买家和机构参加。
珠海位于广东省珠三角南部,地处珠江出海口,毗邻港澳,是粤港澳合作、中国与东盟国际经济合作的前沿,是实施南海综合开发战略的桥头堡。
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2008年,国务院通过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明确将珠海定位为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2009年,国务院正式批复《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将珠海横琴建设成对接国际投资贸易最新规则的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2015年4月23日,珠海横琴自贸区挂牌成立,正式进入自贸时代。同年,国家《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计划中,明确要充分发挥珠海横琴等开放合作区作用,打造粤港澳大湾区;
港珠澳大桥---随着2016年港珠澳大桥将全线开通,珠海将成为国内唯一一个与港澳陆路相连的城市,这将使珠海与全球物流、前沿信息、海洋开发、船艇制造的交流更为频繁、便捷、高效;
产业基础雄厚---广东省作为我国南部海洋经济圈的核心区域,2014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达1.35万亿元,连续20年居全国首位;珠海海洋资源丰富,海岸线、岛岸线总长690公里,海域面积5965.2平方公里,拥有147座岛屿,是国家支持发展港口、深海油气资源开发装备的研究生产基地及游艇制造的重点城市,近年来,珠海的涉海重大项目有序推进,包括高栏港经济区港口集疏运体系、中海油海工深水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南海天然气陆上终端、中船造船基地、三一重工珠海海洋装备基地、万山海洋卫星定标检验场、大万山岛海水淡化系统技术应用、万山风电、东澳岛智能微电网等项目。
展会期间,国家海洋局宣教中心将组织举办主题为"实施科技兴海战略,推动海洋高新产业发展"的高端论坛,邀请政府权威部门、专业协会组织、企业界的负责人及国内外权威的专家学者就海洋高新技术及产业发展进行前沿探讨;同时,权威机构和参展商将会举办一系列产品推介会、新品发布会、技术研讨会、新闻发布会、重要签约仪式等活动。此外,展会主办方还将组织海事局、海洋局、交通运输部门等高层领导,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等机构组织负责人及国际海洋组织负责人、高端专业买家等机构和嘉宾参观展会,为参展商打造一个商贸洽谈、技术交流、展示形象的专业平台。
参展须知
1.参展商资格
海洋科技展的参展商,其展品或服务必须与海洋科技展的主旨相符,并符合展会对展品内容的要求。
2.参展展品类别
海洋新能源:海洋风能、潮汐能等可再生新能源发电设备及零部件;电力输送配套设备;电厂防腐防污设备;可燃冰等新能源勘探、开发设备及技术;实验室设备、其他相关设备及相关机构。
海洋生物科技:海洋生物科技产品及装备、实验室设备等。
海水综合利用:海水淡化设备、反渗透设备、分离技术与设备、吸附设备、过滤设备、膜及其他海水淡化周边配套设备;海洋污染处理设备、防腐设备及工具等;其他海水淡化相关机构等;
海洋监测技术:海洋环境预报与信息服务系统;海洋环境监测设备;海洋环境监测配套设备;海洋遥感遥测技术,海洋水下定位技术,水下机电,水下机器人,导航系统;海洋深潜技术及装备;
海洋防灾减灾:海洋防灾减灾技术、工程、物资及产品、防灾减灾服务等。
船舶制造技术及装备:船舶制造技术及装备;船舶表面处理技术及装备;船舶配套技术及设备;艇类制造技术及工艺;航运服务等。
港口及海工装备:港口设备(装卸类,辅助设备类,港口通讯设备等);海洋工程平台、钻机与设备等。
3.明确禁止项目
1)参展商必须遵守合同约定,展品须与展会主题相符,在展期只可展出申报范围内的展品(宣传资料除外)。禁止在展位和展场范围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售卖活动。
2)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一切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物品和影音图及行为等严禁带入展览会现场或在展位上展示。
3)未经展会承办方书面同意,参展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展位。
4)展会期间,参展商不得无故撤展,如需提前离场,须获得展会承办方书面同意。
5)参展商请确保参展之展品、技术或服务符合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规,禁止任何形式的侵害知识产权行为。
凡违反展会相关规定且劝说无效的参展商,展会承办方有权对其进行清退或交由相关执法机构处理。
4.参展程序
参展商以书面形式提交参展申请表格,在提交给海洋科技展承办方审核通过后,海洋科技展承办方将与参展商签订参展合同并发送付款通知书。
失眠申请 → 资质审核 → 签订合同 → 支付款项 → 证件办理 → 展览搭建 → 展期、撤展
5.展览日期:2016年4月28-30日 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1月10日
6.付款
1)2015年10月1日前确定参展并按要求支付展位费,可享受50%的展位费折扣优惠,优惠期后展位费按公布价格执行。
2)合同签订后,参展商按合同约定向展会承办方指定账户支付参展费用,逾期不付,展会承办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3)参展商参展而产生的水电费按大会标准另行支付,详情参阅《2016年中国(珠海)国际海洋高新科技展览会搭建手册》。
7.室内标准展位
包含:墙板/地毯/楣板/射灯/插座/咨询台/椅子/插座/纸篓。
8.室内空地
1)参展商须自行搭建其展台或联系主场搭建商(搭建所有费用由展商自行承担)。水电费按展会标准另行支付给展会承办方。
2)单层展台的搭建高度不能超过4.5米。双层展位的总高度不能超过6米,且首层展位需达到100平方米或以上,第二层的搭建面积不能超过首层面积的50%,并只能用做商务洽谈。
9.展位分配
展会承办方在合同签署后将向参展商提供一份详细的展位分配图。展会承办方尽可能地按照参展商的意愿来分配展位,如在展位安排产生冲突或出于维护展会自身需要的情况下,展会承办方有权对已经分配的展位进行调整,参展商应自愿配合。
10.展位取消
参展商于2016年1月1日前取消展位,将被征收合同金额的50%作为违约费用,2016年1月1日以后取消展位,合同金额的全部将被征收,即所有费用将不予退还,取消后的展位将由展会承办方处置。
11.展会的变更和取消
因战争、国家紧急状态、火灾、自然灾害、展馆因任何不可抗力原因不能使用以及其他非人力可控制的因素,导致展览会取消、延期或展览时间缩短,展会承办方对参展商所付费用不予退还。由于上述原因致使参展商或他人遭受其他的行为和后果、索赔、要求、损失(包括间接损失)和其他费用,展会承办方概不负责。除上述原因外,若展会承办方单方面无理取消展会,应全额退还参展商已付展位费用。若参展商因不可抗力原因取消参展,展会承办方应退还已收款项。
联系方式:
中国地区:
◆ 北京中瑞特展览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北路媒体村天畅园2号楼2606室
电话:+8610-84829085、84828280、84827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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