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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风电成为中国丹麦合作新领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1-13  浏览次数:329

  “目前,丹麦40%的电力来自风电,丹麦在风机性能优化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在近日举行的中丹风电研讨会上,丹麦驻华使馆副馆长劳乐思说,中丹两国开展风电合作具有悠久的历史,从风电装机容量以及风电投资角度来看,目前中国是全球领先的风电市场;而从风电普及率的角度来看,丹麦是全球领先的风电市场,中丹两国具有在风电领域展开互利合作的巨大潜力。

  “丹麦新童话正在变为真实,按照规划,到2050年,丹麦有望全部使用风电。”国家发展改革委可再生能源中心主任王仲颖在会上表示,按照我国提出的第二个一百年计划,可再生能源在我国的地位也将越来越高,这些都是中丹风电合作的有利因素。

  作为风电强国,丹麦的技术和经验值得我国学习借鉴。丹麦拥有成熟的技术,我国拥有丰厚的资金,中丹双方在风电方面的合作空间巨大。

  高性能是风电发展的保证

  目前,中丹两国在风电领域的合作正在走向深入,“质量风电”就是一个针对提高陆上风电运行效率的项目。

  在风电这一最具规模的可再生能源产业中,如今的丹麦已经拥有了相当完整的产业体系,在世界市场上,丹麦相关企业享有40%的市场占有率,包括世界排名第一的风力发电设备生产商维斯塔斯等多家企业已先后进入我国,风电领域从业人员已接近3万。

  丹麦能源署顾问Jocob在会上表示,丹麦针对高质量风力涡轮机及风机高效运行与维护进行的大力投资,使得丹麦风机可用性普遍达到97%~99%。

  这一高水平可用性令人瞩目,安装在合适地点的丹麦风机在正常年份的发电时间能够达到6500小时,这就意味着风机在75%的时间内都处于发电状态。

  而鉴于现代风机的运行寿命为20年,在使用寿命内,其运行总时间能达到近13万小时。

  我国的两家大型风能开发商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公司和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目前已加入“质量风电”项目,对改善我国现有风机的潜能展开研究。为进一步改善风机性能并降低能源成本,这两家公司正就技术创新、最佳运行和维护操作展开探讨,这对整个“质量风电”项目具有关键意义。

  上述两家公司目前正在寻求与丹麦技术和运行维护服务供应商展开商业合作的机会。预计上述合作能够在可接受的投资回报周期内,为我国投资商提升风机满负荷运行时间。丹麦能源署与中国国家能源局正在着力促成这一合作,一旦双方成功达成合作关系,会借助其成功经验推动中丹开展更大规模的合作项目。

  大唐新能源股份公司安全生产部副主任吴立东表示,风电故障太高会为企业带来很大损失,频繁维修也会增加企业运营成本,减少收入,所以风机可靠性对风电企业至关重要。

  据介绍,一个人一天最多也就检修8台风机,其工作强度非常大,而通过设备更新,则能提高风机运行时间、降低检修率,为企业赢利提供保证。

  业内人士称,风机质量是企业赢利的根本,没有高性能的设备做保障,再好的风力资源也不能实现效益的最大化。

  海上风电成为合作新领域

  如果说陆上风电是中丹风电合作的起点,而海上风电项目则是中丹合作的又一个新领域。

  海上风电是我国风电企业从现在走向未来的必经之路。一方面,我国海上风力资源丰富,另一方面,我国海上风电资源靠近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尚不存在弃风限电问题。

  有资料显示,中国5~25米水深、50米高度海上风电开发潜力约为2亿千瓦;5~50米水深、70米高度海上风电开发潜力约为5亿千瓦;潮间带和潮下带滩涂资源以及深海风能资源也较为丰富。

  但是,我国海上风电起步较晚,还处在一个比较前期的阶段,甚至可以说是一个高风险行业。许多前期建设的项目如今都遇到了不同程度的问题,比如工程拖期、施工难度大、运行设备的腐蚀等。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名誉主任施鹏飞在一次海上风电研讨会上表示,我国海上风电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设备厂商产业链配套不完善,缺少经历过长期考验的海上设备供应商,部分供应商无海工经验,对海上工程理解不足,施工过程无法提供有效支持。

  丹麦是世界风电发展最快最好的国家,在1991年建成全球第一座海上风电场,拥有20多年的海上风电场运营经验,有完整的产业链,走在了世界前列。

  世界上最大的海上风电开发商是丹麦DongEnergy公司,全球超过一半的海上风电场由该公司开发。

  当前,海上风电已成为全球风电发展最前沿,各国都把发展海上风电作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重要方向。近年来,在国家政策激励下,我国海上风电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与陆地风电相比,海上风电呈现出新的特点和问题。

  据了解,我国海上风电装机规模逐步增大,从2007年中海油渤海钻井平台0.15万千瓦实验机组开始,到目前我国海上风电场已投产约66万千瓦,仅次于英国、丹麦、比利时和德国,位居世界第五。

  为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和有序发展,国家和地方先后出台相关规划,明确了海上风电的发展方向和目标。《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提出,应稳步推进海上风电,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国家能源局和国家海洋局已联合确定加快推进全国1053万千瓦的海上风电项目名单。

  2014年12月,国家能源局出台《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年)》,该方案包含8个沿海省(区、市)44个项目,总容量1053万千瓦。目前已有14个项目核准,总规模约291万千瓦;30个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总规模约762万千瓦。

  通过示范项目推动,一方面能带动海上风电技术和施工能力进步,另一方面可提升建设运行水平并简化管理流程,促进海上风电项目电价和补贴强度下降,进一步推动海上风电实现技术提升、产业进步、管理升级和规模化发展。

  到2020年,我国海上风电累计并网容量将达1200万千瓦。

  业内专家表示,我国海上风电所处的沿海地区经济较为发达,具有支持海上风电发展的条件。目前来看,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不排除国家为推动海上风电示范性项目的开展,出台一些刺激性政策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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