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的“保护A股投资者权益”喊话,着实让投资者兴奋了一把。在业内看来,高层对投资者权益的重视,不仅会震慑资本市场的违规行为,也会激发投资者自我权益的保护意识。
高层的喊话刚刚落地,11月10日晚间,华锐风电(601558)公告了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看到这份罚单,记者的微信圈,被诸如“高层喊话保护投资者,华锐风电撞枪口了,投资者索赔机会来了”之类的话刷屏。
经查明,华锐风电存在的违法事实包括,为粉饰上市首年业绩,华锐风电在时任董事长韩俊良安排下,财务、生产、销售、客服等4个部门通过伪造单据等方式提前确认收入,在2011年度提前确认风电机组收入413台,对2011年度财务报告的影响为,虚增营业收入24.32亿元、营业成本20.04亿元、多预提运费3135.07万元,多计提坏账1.19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78亿元,占2011年利润总额的37.58%。
根据上述违法事实,证监会决定,责令华锐风电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对韩俊良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另外,对陶刚、于建军等10位责任人均予以警告,并做出了数额不等的罚款。
《市场禁入决定书》显示,对韩俊良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其他6为责任人,采取5-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间内,上述责任人均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罚单已经尘埃落定,投资者也开始表现索赔意向。鉴于监管层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重视,一些热心的律师,开始为受损投资者张罗起来。截至记者发稿,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的吴立骏律师,已经接到了十多位华锐风电股民诉讼委托,索赔金额大约为一百万元左右,
“华锐风电在2011年1月13日首次上市交易,发行价为每股90元,上市首日即跌破发行价,截至到2015年11月10日的复权收盘价28.94元,每股亏损68%,即所有中签华锐风电新股的股民如果持有至今,每中签一个号将亏损6.1万元”。做为多年从事证券维权的吴立骏律师认为华锐风电的情况比较罕见。
吴立骏称,此次证监会认定华锐风电存在财务欺诈的年份,为其上市后的第一年,即2011年年报披露时,所以此次可以参加集体索赔的股民,买入时间范围为2012年4月11日至2013年3月1日或者至2013年5月29日之间买入,并在前述时间至少持有一股,则可以参加索赔。预期此次参与的股民会比较多。
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1月12日,证监会还给过华锐风电第二次立案调查,该调查结果截至目前尚未出炉,华锐风电也至今没有公告过该第二次立案调查是否撤销,所以中签股民要想依法获得赔偿,需要等待证监会是否会第二次给予华锐风电行政处罚,并且该处罚的内容要追溯到华锐风电在上市前的信息披露是否存在违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