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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北八成风电项目无法开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30  浏览次数:71

  昨日,黎智明等6位人大代表就“加快推动广东省风电项目建设”问题约见省政府部门负责人,反映目前由于政策制约,导致很多粤北山区的风电项目无法开发。对此,省环保厅回应表示,关于严控区调整问题,省环保厅已计划提前启动对《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调整,届时会充分考虑粤东西北地区发展风电项目的问题。

  代表:政策制约风电项目无法开发

  黎智明认为,风电是一种可再生的清洁绿色能源,是低碳的可持续发展项目。“但现实中,内陆风电资源却因为分布于较高海拔地区,绝大部分都处于政府划定的严格控制区域范围,不允许发展任何项目。” 黎智明表示,以清远为例,其辖区山体较为平缓、连绵,发展风电条件十分优越,已列入广东省陆上风电规划项目容量达250万千瓦,开发总投资可达300亿元,但其中90%的项目位于各级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严控区等限制开发范围,由于受到政策制约,导致风电项目无法开发的比例达84%。

  黎智明建议,政府要适度调整规划,对涉及陆上风电项目发展的相关限制作出调整,将其列入生态严控区范围内可建设项目。同时,对于省发改委已经核准的风电项目,应减少林业部门的审核环节,缩短林地审批时间。

  省环保厅:将提前启动规划调整

  省发改委能源局局长张祖林表示,目前陆上风电项目主要在山区发展,但是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省内300米高以上的山区基本都被列入了生态严格控制区,原则上不允许发展任何项目,导致陆上风电选址受限。省发改委将着手启动修编“十三五”风电发展方面规划,积极争取国家对广东年度风电发展规模的支持。

  省环保厅副厅长黄文沐表示,省环保厅已计划提前启动对《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调整,届时会充分考虑粤东西北地区发展风电项目的问题。

  省林业厅副厅长杨胜强表示,目前项目立项审批受到法律法规上林业生态红线 、林业保护规划、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生态公益林等政策的限制,他建议可以由人大牵头组织一些专家进行实地考察、论证,在法律法规方面修改方面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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