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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宝应县四举措助推风电等新能源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11  浏览次数:111

  新形势下,发展新能源经济不仅可以开辟新的能源供应途径,还可以有效降低环境污染,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今年以来,宝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度重视新能源发展工作,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积极推动新能源加快发展,全县共有6个新能源项目进国家及市重点“笼子”。

  一、研究制定规划。作为新能源发展主管部门,今年,宝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组织编制《宝应县新能源发展规划(2015-2020)》,力求进一步推进全县新能源产业科学、有序发展。

  二、开展项目评价与储备。全县发展新能源项目积极性高,受指标限制,项目有待好中选优、有序实施。宝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所有新能源项目在企业综合实力、融资能力;投资商是否为宝应引进与之配套的相关制造业项目;水面(鱼塘)资源是否合规(用地性质、承包回收、防洪、滞洪等);投资业绩情况及承接项目后能否承诺在年内建成并上网发电等方面进行考量评价,对评价好、成熟度高的项目进行储备,不列入项目库的不予报批、不予实施。

  三、组织项目报批。协助各镇区组织项目报批: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审批,需提供项目建议书、租赁协议、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能评及稳评手续。风能发电项目实行核准审批,需提供项目可研报告、用地、规划、租赁协议、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能评及稳评手续。宝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分别报省、市发改委审批。

  四、抓紧项目实施。项目获批后,全力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照相关备案或核准的要求,规范程序,加快进度,确保在立项的建设时限内完成项目建设,及早并网发电,及早投产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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