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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胜风能2015一季度业绩 营业收入31.82%(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4-28  浏览次数:142

  重大风险提示

  1、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风电设备、海洋工程设备等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钢材、法兰、油漆、焊材以及零配件,其中钢材成本为公司产品的主要成本。公司现有产业的上游行业为钢铁行业,目前国内铁矿石依赖于国外进口,铁矿石价格的上涨将传导到钢铁产品价格上,引起钢铁价格波动。目前看来,钢材价格尚属稳定,但未来钢材价格有大幅波动的可能,因此,钢材价格的波动将给本公司带来成本压力,可能导致本公司的营业收入波动。公司采取了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尽可能锁定原材料成本,抵消部分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利润的影响,同时良好的供应商管理也将为公司控制本项风险提供辅助作用。

  2、客户工程项目延期的风险

  风力发电、海洋工程,特别是海洋工程,投资量大、周期长,诸多不确定性因素都可能将导致工程延期。风电设备及海洋工程产品体积巨大,移动储存成本很高,完工后需要大型堆场或码头停靠,若完工后没有按时运送或项目业主延迟提货,将可能导致后续产品无法推进,并对公司日常资金流转造成压力,使公司生产经营受到影响。公司正在不断加强对项目及客户信用的评估,不断完善合同评审工作,构建健康、合理的销售体系,预防或减少相关风险的发生。

  3、市场竞争的风险

  无论在风电领域还海洋工程领域,竞争对手都日益强大,企业竞争压力将持续存在,公司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公司将从自身角度出发,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提高品牌知名度,开展技术创新工作,在优势地区充分发挥优势力量,保证充分的竞争力。

  4、跨区域、跨国管理的风险

  目前,公司除上海市金山本部外,已设立的生产型子公司分布于江苏、内蒙古、新疆、加拿大安大略省等地。由于下设子公司分布区域较广,以及境内外环境的差异,跨区域、跨国管理难度加大,业务规模的扩大使得公司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日趋复杂。公司从2013年起正在探索建立更加科学、合理、适应公司实际经营的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约束机制,保障公司安全高效运行,控制并降低经营风险。

  5、新业务带来的风险

  公司已经或即将涉入海洋工程、风电场、风电运营维护等新的业务领域,这些业务领域与公司原有主营业务有较大差异,可能给公司带来新的技术风险、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经营风险及管理风险。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临时公告中所揭示的风险。一方面,公司通过留住并招聘专业人才,帮助公司加快适应新的业务;另一方面,公司管理层已针对各项新业务或各业务公司初步制定了涉及财务管理、人力资源、采购、销售、技术质量等一系列内容的试行制度,通过创新的和探索寻求合理的管控模式。

  6、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目前,无论是风力发电,还是海洋工程,未来均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我国也制订了相应的风电长期发展规划及海洋经济战略规划,国家对风电行业、海洋工程产业的发展总体是给予积极、长期地鼓励。但由于电力行业及海洋工程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的关联度较高,国家出于对宏观经济调控的需要,可能会出台阶段性指导性文件,出现不利于行业发展的政策因素,因而公司经营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公司会根据政策导向适当的调整业务内容和业务范围规避短期政策风险。

  7、汇率波动的风险

  随着公司向海洋工程、海上风电、风电场运营维护等新业务逐步延伸,以及原有主业在海外拓展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对外进出口业务正在逐步增大,并且这种趋势将可能继续延续。汇率波动给公司的影响将逐步显现并增大。为应对相关风险,公司通过远期汇率锁定等方法规避汇率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预付款项余额较年初增加110.47%,主要为公司本期原材料采购及订购设备的预付款项的增加。

  2.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年初增加120.95%,主要为本期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的增加。

  3.短期借款余额较年初增加90.00%,主要为公司向银行借款的增加。

  4.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年初减少74.45%,主要为公司发放上年度年终奖。

  5.应交税费余额较年初减少43.64%,主要为本期支付了上年末的应交税金。

  6.其他综合收益余额较年初减少516.89万元,主要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的减少。

  7.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1.82%,主要为风电市场景气度持续回暖,公司业务持续向好,销售订单增加。

  8.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69.37%,主要为运费的增加。

  9.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8.92%,主要为研发费用的增加。

  10.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22.71万元,主要为利息收入的增加。

  11.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454.83万元,主要为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增加。

  12.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39.23%,主要为公司营业收入的增加。

  13.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12.41%,主要为公司营业利润的增加。

  14.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81.26%,主要为公司利润总额的增加。

  15.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21.23%,主要为公司利润总额的增加。

  1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53.57%,主要为公司净利润的增加。

  17.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5.52%,主要为收入增加使得收到货款的增加。

  18.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52.47%,主要为收回受限制货币资金的减少。

  19.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减少62.73%,主要为实际支付税费的减少。

  2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10.43%,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增加。

  21.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58.88%,主要为公司投资理财产品到期收到的现金的减少。

  22.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减少59.15%,主要为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的减少。

  23.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的较上年同期减少59.19%,主要为公司实际支付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的现金的减少。

  24.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95.18万元,主要为公司为取得孙公司泰胜加拿大塔架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所支付的现金的增加。

  25.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0.77%,主要为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现金支出的增加。

  2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17.53%,主要为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的减少。

  27.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为本期未吸收各类投资款。

  28.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95.95%,主要为公司向银行借款的减少。

  29.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减少96.85%,主要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的减少。

  3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93.46%,主要为公司偿还银行借款的减少。

  31.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97.16%,主要为本期尚未分配股利。

  32.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减少94.05%,主要为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的减少。

  3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5.07%,主要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及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减少。

  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一)至2015年3月末,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5,745.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215.31万元,增幅为31.82%,实现增长的主要原因为:风电市场景气度持续回暖,公司业务持续向好,销售订单增加。

  (二)后续工作展望

  1、集中公司集团的优势资源,继续加强对蓝岛海工海上风电及海洋工程业务的支持,积极推动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事项,构建上海泰胜、东台泰胜与蓝岛海工三者组成的海洋产业区域协同体,迅速建立其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

  2、加快推进阿勒泰泰胜及河北泰胜的建设和运营工作,适时寻求公司在西南及东南部沿海地区的市场布局,进一步优化公司的市场辐射能力。

  3、继续推动现有风电场运营项目的审批工作,继续加强风电场技术服务新业务的推广工作,促进新业务尽早走上正轨。

  4、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管理平台,不断优化公司产业结构。

  5、公司将依照2014年年度报告中提出的计划,加强相关方面工作的推进力度。

  风电塔架业务方面,2015年第一季度新增合同金额约为人民币9.02亿元。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已经执行以往年度合同及2014年度部分合同所涉及的合同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66亿元。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正在执行及待执行的合同金额约为人民币15.82亿元。

  海工类业务(含海工平台、海上风电导管架、导管桩及海工项目相关的钢结构等)方面,2015年第一季度新增合同金额约为人民币0.32亿元。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已经执行的合同总金额约为人民币0.30亿元。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正在执行及待执行的合同金额约为人民币3.66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5大客户分别为华能阳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中广核巴里坤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湘电风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建技中研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哈密鑫天能源有限公司,收入占比分别为13.83%、11.23%、10.20%、9.56%、7.75%。与2014年度相比,5大客户名次均发生较大的变化,主要原因为公司客户一般均为大型企业,单一销售合同金额较大,在一定的生产周期内会存在集中生产、销售其中一家或几家客户订单的现象, 公司前5大客户会随着订单情况及生产周期变化而变化,属公司正常经营情况,对公司经营无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新制定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情况,也未提出分红方案或进行执行。

  2015年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分红预案:201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为97,065,836.34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57,383,012.7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738,301.27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81,466,261.78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5,426,410.80元。鉴于此,公司拟以截至2014 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1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32,4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 股,合计转增股本324,000,00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48,000,000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严格执行所制定的分红政策,分红的实施符合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参与了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尽职履行了职责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中小股东通过现场访问、互动易平台沟通及电话沟通充分表达了诉求,公司尽可能的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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