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可开发的风能资源资源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和中南部内陆山区部分地区。利用50m高度风功率密度等级标准分析,西南部东方沿海地区和中南部内陆山区部分地区可达3级以上,东北部文昌沿海地区、东南部陵水、万宁沿海地区和西南部内陆霸王岭、东南部内陆牛岭和吊罗山等地区的风功率密度等级可达2级以上。
海南常年主要受冬、夏季风影响为主,故冬季和夏季风能资源较为丰富,而春、秋过渡季节则稍差些。
二、电价
2014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3008号),决定陆上风电继续实行分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政策,同时,将第I类、II类和III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钱,调整后的标杆上网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49元、0.52元和0.56元;第IV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维持现行每千瓦时0.61元不变。
图1:全国风力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分区图
新的风电标杆电价适用于2015年1月1日以后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以及2015年1月1日前核准但于2016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陆上风电项目。
表1:2014年调整后的全国风力发电标杆上网电价表
海南省属于Ⅳ类资源区,本次调价对海南地区的风电建设投资收益没有影响。
如按照风电项目满发小时数最低的1700小时计算,则单位千瓦静态投资应控制在7500元/kW以内,才能保障8%的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
当满发小时数达到2000小时,则单位千瓦静态投资不超过9000元/kW即能保障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不低于8%。
图2:不同满发小时数和投资水平下的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图
四、风电建设情况及利用小时情况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14年风电产业监测情况》,截止到2014年底,海南省风电项目累计核准容量38.55万千瓦,累计在建容量7.68万千瓦,新增并网容量0.6万千瓦,累计并网容量30.87万千瓦。
海南省已建成的风电规模不大,经济效益较好,没有弃风限电情况。但海南省属于热带季风气候,风资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在风电场微观选址时需要做好前期风资源的普查工作。
此外,海南省内的核电机组即将投产,此举对风电开发的积极性会有一定的影响。
从项目投资经济性而言,当地的极端台风天气、运输条件、植被覆盖、潮湿盐雾等因素在一定程度下增加了投资成本。同时在海上建设风电项目时要考虑是否对航路产生影响,在山区建设风电项目时,需要考虑突发性地址灾害因素。
表2:海南地区风电利用情况
五、核准流程
目前,海南省风电项目申报/核准流程执行国家有关要求。
图3:风电项目核准流程图
本文来源于计鹏公司编制的《我国分省区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指南》系列报告。该报告分省(区、市)分别介绍风电和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方面的信息,包括资源、电价与补贴、经济性评价、核准/备案流程等,供项目投资者和行业人士初步了解各地区项目建设投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