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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台山核电厂质量总体受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4-15  浏览次数:67

  新华网北京4月14日电(记者崔静、胡龙江)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法国一家核电厂在检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而该制造商也向广东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供货,涉及接近完工的两个核反应堆。14日,国家核安全局回应称,台山核电厂建设项目长期处于严格的核安全监管范围,核电厂建造质量总体上处于受控状态,国家核安全局已组织专家对核电厂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估研判,将进一步加强对该项目的安全监管。

  据了解,台山核电厂厂址位于广东省台山市赤溪镇,采用法国EPR型核电技术建设2台机组,单机功率175万千瓦,设计和设备制造由法中两国企业共同承担,核岛供货设计合同由法国AREVA公司牵头。1、2号机组分别于2009年和2010年开工建设。台山核电厂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由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负责,该公司由中方(中广核集团公司等)和法方(法国电力公司)按照7:3的股比共同投资成立。

  2008年以来,国家核安全局相继对台山核电厂建造许可证和首次装料批准书进行了审评。在充分吸收借鉴芬兰和法国等核安全审评工作基础上,组织投入各类专业审评力量400多人,进行深入细致的核安全审评,提出7批总计5120余个问题,并先后召开5次大型审评对话会,对重要安全问题给予充分关注,并逐一督促解决。

  此外,依照我国核安全法规,国家核安全局地区监督站派出现场监督组,由6名专职核安全监督员常驻台山核电厂现场,对土建、安装和调试等活动实施全日制、24小时旁站式的监督。国家核安全局还对国内制造厂生产的设备开展驻场监督,对进口设备进行安全检验。

  自2009年台山核电厂取得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建造许可证并开工建设以来,国家核安全局及地区监督站共实施18次例行和非例行检查、57次各类专项检查和711次日常检查,并在环保部网站上发布了核岛浇注混凝土、综合安全检查等相关报告。

  “总体上,台山核电厂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转,建造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国家核安全局核电安全监管司副司长汤搏说,目前,台山核电厂1号机组已进入装料前的调试准备阶段,2号机组正在进行设备安装。台山核电厂对建造期间发生的各类不符合项和质量问题按照法规要求和相关程序进行了处理,国家核安全局对此开展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

  汤搏表示,国家核安全局获悉法国EPR型核电项目压力容器顶盖锻件可能存在机械性能偏差的情况后,高度重视。一方面,要求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迅即开展排查和分析工作,随时向国家核安全局汇报工作进展;另一方面,在密切跟踪法国相关情况处理进展的同时,组织专家队伍对台山核电厂可能存在的类似问题深入进行评估研判,为科学决策奠定基础。

  汤搏说,下一步,国家核安全局将与法国核安全局继续保持密切沟通,就相关技术处理方案的审查和监督措施紧密合作。只有压力容器顶盖锻件问题得到彻底查清并妥善处理后,国家核安全局才会向台山核电厂颁发首次装料批准书,准许其开始装料运行。

  据悉,我国现役的23台核电机组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安全业绩,迄今未发生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2级和以上级别的运行事件。多年的监测结果表明,我国核电厂周边环境辐射水平处于天然本底正常涨落范围内。在世界核电运营者协会综合排名中,我国运行的核电机组各项性能指标均处于全球中上水平,部分机组处于世界先进水平。

  目前,我国在建核电机组27台,约占全球在建核电机组的三分之一。汤搏表示,我国在建核电机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有效,工程建造技术水平与国际保持同步,这些在建机组的建设质量均处于受控状态。我国始终坚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发展核电,对于新申请建造许可证的核电项目,按照我国核安全法规标准并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最新的核安全法规标准进行选址和设计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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