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物价局下发关于中电投徐州贾汪新能源有限公司中电投徐州贾汪江庄低风速风电场示范项目(首批风机)上网电价的复函,以下为复函全文:
苏价工函〔2015〕8号
中电投徐州贾汪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中电投徐州贾汪江庄低风速风电场示范项目(首批风机)上网电量结算电价的函》(贾汪新能源计划发〔2015〕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你公司投资建设的中电投徐州贾汪江庄低风速风电场示范项目(首批建设12MW)经省发展改革委核准(核准文号:苏发改能源发〔2014〕986号、1351号),现已并网运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确定你公司上述陆上风电项目(首批风机)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61元,接网补贴为每千瓦时0.01元。
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与我省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差价部分和接网补贴由你公司按程序向有关部门申请纳入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解决。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部分由省电力公司支付。
以上上网电价和接网补贴自投入运行之日起执行。
此复。
江苏省物价局
2015年2月25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