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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刚实施 九江一风电项目被诉破坏环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2-03  浏览次数:199

  新《环保法》赋予了民间环保组织进行环保公益诉讼的权利,其实施刚满一个月,九江“中招”。日前,九江晨报记者了解到,中华环保联合会准备在都昌县提起一桩环境公益诉讼。都昌法院负责人表示,对环保公益组织的诉求,会依法办理。

  中华环保联合会公开的资料显示,从去年开始,该会不断接到群众投诉,反映都昌华能蒋公岭风电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为核实相关情况,2014年10月24日,该会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向都昌县林业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

  “但是,都昌县林业局不但没有在法定时间内依法履行法定义务,而且对中华环保联合会发去律师函置若罔闻。”中华环保联合会在起诉书中称,都昌县林业局对其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采取不答复、不公开的行为不但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随后,中华环保联合会向都昌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都昌县林业局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职责,提供华能蒋公岭风电场工程项目所选厂址树木采伐的采伐许可证及其所在地树种名录,有无国家保护的树种等信息。

  据都昌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法院的确接到了中华环保联合会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诉求,但当时该会的委托律师提供的材料不全,其中包括该团体组织登记载明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与授权律师代理诉讼委托人的签名不一致等问题。对此,中华环保联合会工作人员解释称系由于原法定代表人已经去世,并同意回去补充相关证明,再将诉讼材料邮寄给法院审查。

  都昌法院负责人表示,收到齐全的、符合要求的立案材料后,该院将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予以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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