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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三个49.5兆瓦风电项目年省标准煤12万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24  浏览次数:63

  11月21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发改委获悉,大唐达坂城风区柴窝堡风电场二期、乌鲁木齐天润风电有限公司达坂城天润一期、中电投达坂城电场一期等三个49.5兆瓦风电项目已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核准。三个项目完成后,年发电量可达3.06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准煤共计12万吨。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委托地(州、市)发改委审批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13〕3819号)文件精神,确定唐达坂城风区柴窝堡风电场二期、乌鲁木齐天润风电有限公司达坂城天润一期、中电投达坂城电场一期三个项目上网电价均为0.51元/千瓦时(含税),自机组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

  据了解,三个项目完成后,计划年上网电量可达3.06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准煤共计12万吨,可减少二氧化硫共计1920kg,将有效利用达坂城风区丰富的风能资源,增加清洁能源比重,推动新疆风电持续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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