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佈,根据本公司初步统计,二零一四年第叁季度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按合拼报表口径完成发电量1,884,029兆瓦时,较二零一叁年同比减少12.66%,其中,完成风电发电量1,827,499兆瓦时,较二零一叁年同比减少13.45%、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量56,530兆瓦时,较二零一叁年同比增加23.34%。
截至二零一四年九月叁十日,本集团二零一四年累计完成发电量7,045,143兆瓦时,较二零一叁年同比减少9.61%,其中,完成风电发电量6,879,603兆瓦时,较二零一叁年同比减少10.28%、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量165,540兆瓦时,较二零一叁年同比增长30.75%。
承董事会命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陈勇
联席公司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