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中广核安溪龙门等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及法兰设备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有生产、销售能力的生产厂家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中广核安溪龙门等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及法兰设备采购
(2)项目概况:
第一标段:中广核安溪龙门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及法兰设备采购
中广核安溪龙门风电场位于泉州市安溪县龙门镇东南侧的云顶山上,主要涉及溪湖店、酒运、楼仔内等村庄。拟建场址规划用地范围约6.8km2,中心位置与龙门镇直线距离约7.4km,距安溪县约18km,距泉州市区约54km。安溪龙门风电场规划总容量为48MW(24台×2.0MW)。根据安溪龙门风电场拟建场址用地的特殊性,24台风机机位均布置在龙门镇东南侧的云顶山及其西北侧一带的山脊上,110kV升压站布置在场区西南侧的山丘上。每台风力发电机输出的电力经箱变和集电电缆汇入风电场110kV升压站内的配电装置室。根据系统规划,风电场拟采用110kV电压等级出线一回,通过架空电缆T接于虎邱~山头110kV线路。
第二标段:中广核济南卧虎山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及法兰设备采购
中广核卧虎山项目位于济南市市辖区与长清区交界处的山脊上,项目容量按4.8万千瓦考虑。
第三标段:中广核广东肇庆德庆大顶山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及法兰设备采购
广东肇庆德庆大顶山风电场位于广东省德庆县西北部高良镇境内,距离德庆县城46km,场址主要由一条西北转东北向和一条东部向山脊组成,有效山脊长度8.5km,总面积5.5km2,海拔高度在580-970之间。
场址附近有S289通过,对外交通较为便利。
大顶山风电场设计安装25台单机容量2MW风机,容量50MW,场内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拟以一回110线路接入110kV龙门变电站,导线型号LGJ-240,送出长度18.5km。
第四标段:中广核钟山东岭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及法兰设备采购
东岭风电场位于广西贺州市钟山县红花镇、钟山镇和公安镇三镇交界一带山脉,场址距钟山县27km,距贺州市90km。
本风电场为低山及中低山丘陵地形风电场,场区内以低矮林木、灌木及荒坡为主,场址面积约55km2,装机容量49.5MW,拟安装19台单机容量2500kW和一台单机容量2000kW风电机组。东岭风电场与相邻的花山风电场共建一座220kV升压站一座,升压站位于东岭风电场中部区域。通过东岭风电场~新元220kV线路送至新元变电站,线路长度约25km。
第五标段:中广核乌拉特中旗乌兰4号风电场塔筒及法兰设备采购
中广核乌拉特中旗乌兰 4 号风电场工程项目场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境内,在川井东南方向约 25km,在乌拉特中旗 旗政府所在地海流图镇西北方向约 34km。风电场中心位置约为北纬 41?52′05″、东经 108?33′20″。本期风电场装机容量为100MW,计划在2014年启动工程建设。
2.招标范围
划分为五个标段,一家投标单位最多能中两个标段。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技术文件。
3.投标人资格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国内生产企业,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独立企业法人, 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出现过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下业绩要求:至少为单机容量在1500kW 以上的风电场制造并交货、成功运行6个月的塔架100台(套)以上,且产品现场运行状况良好。(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副本及业主联系方式作为证明材料)。
(5)投标人必须具备如下生产能力:每月生产单机容量在1500kW以上风机配套的塔筒15套以上(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月产量说明材料,制造设备清单,技术人员清单,厂房尺寸及材料存储空间说明材料,并提供制造厂样本作为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进行实地考察并将考察结果作为定标的依据)。
(6)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或同等质量体系认证。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没有因投标人原因发生延迟交货的不良记录。
(9)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国家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
(10)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12)投标人在近5年内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①投标人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②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投标人需书面说明是否具有与相应风机配套的生产经验,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生产订单等)。
投标人必须提供书面的每月生产能力说明、2015年塔筒排产情况书面说明,即已接订单的2015年生产及交付期,按月说明每月的剩余产能。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的投标人请与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时提供,如电子版与纸质版有差异,以纸质版为准。
(1)时间: 2014年10月29日至2014年11月2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6.招标文件售价
本套招标文件(包括电子版)的售价为:¥5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此款须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或同时以现金的形式交付。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如需邮寄(包括图纸),每套加收人民币100元。
投标人如未支付招标文件费而先行领取招标文件的,在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前,应出具承诺书,承诺在投标过程中无论因任何原因退出参与投标时,都按照本文件要求按时交纳招标文件费,并将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后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特别提醒:购买招标文件是确定投标人合法身份的唯一资格条件。
7.开标时间: 2014年11月18日10时(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付给招标代理机构。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4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万元整),提交方式与时间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保证金不足,将做废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承兑即期汇票、电汇、银行保函或支票(北京地区)(于本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11.保密要求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