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能新能源)起诉设备供应商,涉资逾人民币12.2亿元。
旗下华能阜新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十二家附属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约,请求法院判令无需向后者支付人民币11.327亿元质保金款项之余,并获违约赔偿金9056万元连诉讼费用。
华能新能源自2007年起,向华锐风电购买风力发电机组,不过后者所提供的设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双方两度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整改,至今年6月仍无法依约完成。
国家能源局日前已发出通知,要求规范风电设备市场秩序及风电设备质量验收工作,加强检测认证,确保风电设备质量,同时严禁地方政府干预招投标工作,以建立规范透明的风电设备市场。
通知亦明确接入公共电网(含分布式项目)的新建风力发电项目所采用的风力发电机组及其关键零部件,必须进行认证。
华能新能源周一股价受到大市急跌拖累,下挫3.8%,收报2.54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