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就海上风电上网电价做出明确规定,对非招标的海上风电项目,区分潮间带风电和近海风电两种类型确定上网电价。2017年以前(不含2017年)投运的近海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85元(含税,下同),潮间带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5元,这与之前各方预测的上网电价0.8元基本符合。
我国海上风能资源丰富,风电项目今年更是加大审批力度,据了解目前已有多个海上风电项目获批开工或即将开工,包括上海东海大桥二期海上风电场、福建莆田南日岛海上风电场、江苏如东潮间带风电场、福建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江苏大丰海上风电特许招标权项目、江苏如东海上风电场、广东珠海桂山海上风电场。总装机容量约156万千瓦,是过去数年累计安装量的三倍,海上风电电价出台后将加快各地海上风电的建设速度。
在发改委确定海上风电上网电价前,已有部分地方政府出台扶持政策促进海上风电发展,上海于5月4日发布的新能源发电补贴政策中提出对海上风电补贴每千瓦时0.2元,是陆上风电的两倍。
《通知》还指出,要鼓励通过特许权招标等市场竞争方式确定海上风电项目开发业主和上网电价,通过特许权招标确定业主的海上风电项目,其上网电价按照中标价格执行,但不得高于以上规定的同类项目上网电价水平。
对于2017年及以后投运的海上风电项目上网电价,国家发改委将根据海上风电技术进步和项目建设成本变化,结合特许权招投标情况研究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