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蒋朝晖昆明报道 云南省环保厅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风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风电建设要坚持生态优先,重点关注环境敏感区的影响,完善环评管理,严格环境准入,强化全过程监管。
《通知》指出,云南省风电资源丰富,同时也是自然生态环境良好、生物多样性和生物资源富集、生态功能重要的地区之一。风电建设要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结合国家和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云南省风电开发规划以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要求,切实落实生态保护措施,科学、合理、有序地推进风电建设。
《通知》强调,全面落实风电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风电建设要重点关注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已明确界定了环境敏感区的范围。除此之外,结合云南省实际,在风电开发中,还应重点关注鸟类迁徙通道、特有(珍稀)植物群落等重要生态环境保护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