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院裁定三菱重工向通用支付1.69亿美元
三菱重工和通用电气两家公司持续3年多的风力涡轮机专利之争终于落下帷幕。美国法院日前裁定,三菱重工侵犯通用电气风电技术专利,须向后者支付1.69亿美元。
近几年,通用电气一直占据着美国风力发电机市场的重要地位。据美国风能协会估计,2008年,通用电气占美国风力发电机市场的43%,并有10多个企业通过许可使用其专利技术。然而,通用电气的市场霸主地位受到三菱重工的挑战。三菱重工于2007年宣布,它的2.4兆瓦风力发电机在美国已收到411台订货。单凭订货量就接近截至2009年底全美装机总容量的3倍。通用电气于2008年初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起“337条款”诉讼,状告三菱的风力发电机侵犯通用的相关专利。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于2008年3月立案并展开调查。2010年1月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6名委员经过复审后判定三菱重工的风力发电机不侵犯通用电气的专利权,不违反“337条款”。不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调查结果反而让两大巨头的矛盾升级,导致双方不断进行互相起诉。
通用电气也没有因上述裁决而拱手让出市场,而是于2010年2月11日在美国得克萨斯北区联邦法院指称三菱重工侵犯其两项专利。对此,三菱重工并不示弱,于2010年5月20日在美国阿肯色西区联邦法院状告通用电气违反反垄断法,滥用专利诉讼打击竞争对手,恐吓风力发电机用户。同日,三菱重工还在美国弗罗里达中区联邦法院状告通用电气侵犯其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