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 标 公 告
招标代理编号:HNZB2014-04-2076/01
业主招标编号:HN_B_BJ/XNY_GC/CF_005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河北省乐亭海上风电场项目海上测风塔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
1.1华能河北省乐亭海上风电场项目海上测风塔工程总承包
2.招标范围:
华能河北省乐亭海上风电场测风塔工程(EPC)的项目前期、测风塔工程的选址,办理涉及勘察、施工、等相关手续,测风塔工程基础地质勘查,相关专题报告的编制、审批等工作,基础设计,基础施工;办理海事、海洋等部门提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相关事项并承担费用;测风塔塔架、测风设备和航标灯的采购和安装、调试及数据采集、分析和维护,并编制风电场风资源评估报告。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施工,要求流动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4.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4近三年来,投标人应承担过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4.5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现场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职称。
4.6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4.7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8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9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10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11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4.12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投标文件中应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单位名称、承包范围及各方责任义务等。
4.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14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爆破等特殊作业除外)。
4.15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6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17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电力行业)。
4.18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应具有电力工程设计甲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nzb.cn)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注册成功后可以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5.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4年4月24日9:00起至2014年5月8日17:00止,登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nzb.cn)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须注明联合体牵头人)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22元,售出不退。
特别提醒:1、购买招标文件时,由于采用“现金”或“电汇”方式,需人工审批,时间滞后,为保证投标人及时顺利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人优先选用网上支付。
2、投标人同时投报多个标段时,请分标段分别办理标书费手续。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邮 编:05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