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国提出‘十二五’期间海上风电建设500万千瓦的目标,但受技术、政策、管理等方面因素的影响, 目前海上风电发展非常缓慢,要完成 ' 十二五‘目标几乎不太可能。”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在3月18日举行的“中英海上风电案例研究成果发布暨技术交流会议” 上如是说。由国家能源局、英国大使馆主办,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英国ITPower公司承办的此交流会, 吸引了国内外几十家海上风电领域企业、 特别是我国相关领域的诸多企业前来参加, 不难看出市场对海上风电的重视。
史立山在该交流会上表示,截至去年年底, 英国海上风电装机已达到将近360万千瓦,占到了全球的50%以上,取得这个成绩,非常不容易。 目前英国在技术、管理、决策等方面都有一套相对完整的程序和决策机制,在建设和运行管理方面也积累了丰富经验,确实值得中国很好地学习。
众所周知, 海上风电建设要求高,技术难度大,涉及到的因素较多,如:环境、养殖、交通、景观等。 因此其技术选择、决策、施工都很复杂, 在此背景下如何更好地发展海上风电成为一些能源转型国家的重点关注议题。
英国驻华大使馆可持续增长参赞JohnEdwards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 2013年英国海上风电吸引了约100亿英镑(约合1000亿元)的投资,全球最大的海上风电厂也在英国并网发电,预计2020年,英国海上风电的总装机规模将达到18吉瓦,占全国发电容量总额的30%左右。而根据规划,到2020年中国的海上风电装机规模将达到30吉瓦,会超过英国成为全球海上风电的第一大国。因此,中英两国在这个领域合作蕴含了很大的机会。 ”
事实上, 中英两国在相关领域的合作早已开启。2010年,中英两国建立了“中英能源对话”框架, 此后陆续开展了考察交流与技术培训工作;2013年1月,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李克强在访问英国时,与英国达成了加强再生能源合作的一致意向。为巩固并深化合作成果,中英双方能源主管部门提出开展中英海上风电案例研究工作。在此次交流会上,中英双方便分享了不同的经验。全球领先可再生能源领域咨询公司—— —英国 IT Power公司的高级海洋能源专家MarkLey-bourne向大家分享了英国积累的宝贵经验,如在SheringhamShoal项目曾出现了下述问题,试图通过使用浮式起重机安装桩, 但是这种方式对天气非常敏感; 陆上考古发现延长了电缆铺设时间;需要减缓风电场对军用雷达的影响等。同时他也提醒各方,风机可靠性依旧是潜在的一大问题,从2009年6月到2011年9月,该风电项目共有376台风机的齿轮箱出现故障;而在2013年的夏天,另外一个海上风电项目——Thanet则替换掉了16台原有的齿轮箱。
事实上, 上述提及的大部分问题在中国项目建设中也同样存在。 中国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新能源部副主任王霁雪在交流中谈到: “ 目前国内海上风电价格机制需有待明确; 海上风电项目开发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 国内资源水平和建设条件复杂, 相关技术有待提高; 技术标准有待进一步完善。 ”
不难看出, 中英双方在相关领域确实有许多值得探讨与合作之处。对于未来海上风电如何进一步发展, 史立山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 一要尽快明确电价政策。海上风电技术要求高,建设条件复杂,投资需求大,导致海上风电开发成本高, 如没有清晰的电价政策, 很难对项目建设进行评估和决策。因此,需要抓紧研究海上风电电价政策, 以便提供一个相对稳定的海上风电投资市场环境, 实质性地推进海上风电开发建设。
二要加强部门协调管理。 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涉及海洋资源的综合利用,与交通运输、生态保护等密切相关, 各部门对发展海上风电的认识不一,部门间的协调和衔接还不够。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公开透明的机制,明确海上风电管理的关键环节和有关要求,提高海上风电管理工作效率,为海上风电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三要加强技术和标准体系建设。 目前,中国海上风电基础相对薄弱,技术和标准体系尚不健全,海上风能资源评价工作尚未系统开展,海上风电标准体系尚不完善。需要结合示范项目建设等方式,加强资源评价、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进步工作,推进海上风电产业体系建设。
总体看来,中英海上风电案例研究开创了两国长期研讨交流模式,为两国海上风电领域合作开启了良好的开端,更为后续工作奠定了基础。虽然目前海上风电建设尚面临诸多难题,但相信, 随着各方工作的有序推进,海上风电步入快速增长将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