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联合英国IT Power公司在北京举行了“中英海上风电案例分析专题研究”成果发布会,国家能源局、英国大使馆、项目开发商、技术工程师、风机设备制造商等共同交流研讨案例成果,同时进一步探讨双方合作的方式。
与会中英专家、产业界人士就中英双方海上风电产业发展现状及各自经验与不足展开了充分交流。会上形成的共识是,目前制约中国海上风电的问题,比较集中在电价之上。
“电价政策亟需明确。海上风电资源、建设条件、离岸距离、造价水平不一,风电开发建设成本也不同,导致海上风电开发成本高、风险较大。目前,中国正在抓紧研究海上风电电价政策,以便提供一个相对稳定的海上风电投资市场环境,实质性地推进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说。
“英国经验”为我所用
“海上风电是今后新能源利用和发展的重要方向,英国是全球海上风电开发的领跑者,目前总装机容量已达370万千瓦,占全球海上风电总装机容量的一半以上。学习英国的经验,对我国海上风电产业发展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副总工程师、国家风电信息中心常务副主任易跃春说。
英国规划到2015年实现550万千瓦,2020年达到1300万千瓦的海上风电装机。案例研究结果显示,在近10年的发展过程中,英国海上风电遵循了由近海到远海、由浅水到深水、由小规模示范到大规模集中开发的发展思路,在高效的政府管理体制、完善的配套政策和扎实的海洋工程技术和运输能力的支撑下,积累了海上风电行业管理、整体规划、海上工程施工、风电场运营和管理等方面较为丰富的经验,开创了高速发展和高可靠率的“英国海上风电产业模式”。 2012年,英国海上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3000小时左右。
据英国大使馆相关人士介绍,从政府支持层面看,英国海上风电的快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较高的可再生能源份额证书,为海上风电市场提供了较为优越的开发环境。英国的电力市场改革通过“差价合约”提供价格保障机制,确保海上风电项目获得稳定的投资,为产业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并使之成为促进经济增长、扩大长期就业的重要战略性产业。
中国“短板”如何补齐
截至2013年底,中国海上风电总装机为39万千瓦。根据海上风电“十二五”规划,2015年目标建成500万千瓦,2020年计划建成3000万千瓦。但以目前的建设节奏来看,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几无可能。
研究结果显示,中国海上风电产业整体还处于发展初期,在项目设计建设、施工装备、主要设备制造、运营维护、管理体系、激励政策、对海上风电的认识等方面尚不成熟,亟需提升产业整体能力和水平。
易跃春表示:“发展目标是指导性而非强制性的。当前最重要的是如何解决海上风电产业初期面临的一系列问题,让目标和政策真正落地。这也是我们与英国相互交流的意义所在。”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与英国IT Power公司选择我国上海东海大桥一期项目和龙源潮间带30兆瓦试验风电场,以及英国Sheringham Shoal 、Greater Gabbard和Thanet三个海上风电项目作为案例进行分析后认为,中国海上风电产业发展应借鉴英国先进经验,完善政策和服务体系;加强前期协调,加快项目开发进度;统筹加强海上资源与建设条件综合调查,形成滚动规划机制;加强海上风电关键技术研究,降低工程投资成本。
案例研究建议,中英双方基于本次案例研究成果进一步深化合作,推进两国海上风电在国内及全球的拓展。其中包括进一步开展有效技术合作;搭建中英海上风电国际交流平台;推动中英海上风电投资示范性项目实施等。
“对英国来说,最大的经验就是不断试错,在错误中吸取经验,边干边学。”英国参与研究的一位风电人士表示,如果给中国提供一些建议的话,那就是海上风电一定要干起来。
海上风电电价呼之欲出
“海上风电技术难度很大,对于开发企业来说,双方合作,向英国方面学习技术创新和进步,进行技术交流合作,意义更重大。”来自龙源电力的一位参会人士对记者说,“此外,案例分析这样的合作形式,是非常实际有效的学习过程,既是对各自风电场进行后评价的过程,又是取长补短的过程。”
从企业维度出发,影响其投资积极性的,并非技术难度或前期工作流程,而是电价。易跃春表示,企业投资海上风电的风险和海上风电场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风险系数都较高,这是抑制投资积极性的最主要因素。因此,借鉴英国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完善产业扶持政策,首先解决电价问题。接下来,随着示范项目启动,其他政策和相关服务体系、协调机制和产业链配套等随即推开,我国海上风电市场有望进一步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