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度被闹得沸沸扬扬的三一起诉美国总统奥巴马一事有了最新进展。当地时间2月28日上午,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为该案举行首场听证会,此次庭审属于程序审查,没有进入实体的审理,双方激辩的焦点是法院是否对这起案件有管辖权。
看起来三一在美国市场的遭遇是近几年风电企业“走出去”中的个案,但在业内人士看来,其所遇到的潜在风险值得风电企业关注。
在过去几年,国内市场风机价格战四起,风机制造商纷纷选择寻找海外市场,并在海外花费大量精力和财力,华锐董事长韩俊良甚至将未来五年的目标定为,海外市场收入要达到总销售收入50%。
“风机制造业在国内产能过剩,‘走出去’是今后的必由之路。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国际市场的运营、服务成本确实比国内高很多。我们目前在积极进行海外项目拓展,采取多种方式:一是直接销售,二是进行EPC建设,三是提供融资,四是自己投资一部分,希望今年有大的突破。”国电科环副总经理、联合动力总经理张滨泉在接受《能源》杂志采访时如此表示。
除了风机制造商看好国际市场,风电运营商们对国外风电市场也伺机而动。事实上,相较于风机制造商在海外市场到处开花的情景,风电开发商在海外投资的风电项目却屈指可数。
在海外许多风电场的设备招标会上,经常会发现中国制造商的身影。为了售出更多的风机,他们单刀直入,希望斩获更多的订单,一些制造商甚至扮演了开发商的角色——在开发好风场将自家风机安装后,将风场卖出。
那么,与制造商们相比,开发商有着怎样不同的投资维度?对于拓展海外市场的开发商而言,还存在哪些潜在的风险?
海外项目进展缓慢
在大唐新能源公司海外业务部副主任时文刚看来,这是和自己完全不同的思维路径。“设备厂商海外市场开拓方式灵活,一般以推动设备销售为目的,多承担短期风险。但是我们投资目的是风电场的长期资产运营,因而必须考虑更多的问题。
在“十二五”期间,作为世界第二、中国第一的风电开发商,龙源电力也给自己划定了一个目标——1800万千瓦的风电装机。“其中海上风电100万千瓦,海外市场100万千瓦。”在龙源电力成立二十周年的新闻发布会上,龙源电力总经理谢长军特意强调了这两个100万。
虽然这两个100万千瓦在总装机目标中占比并不太高,但对龙源电力而言意义非凡。令谢长军担心的是,完成100万千瓦海外装机有困难。
早在2011年7月,龙源电力就在海外市场首次斩获风电项目。其所属龙源加拿大可再生能源公司与加拿大梅兰克森电力公司,在北京签署加拿大风电项目股权收购协议,收购位于加拿大安大略省的风电项目,装机规模为10万千瓦。彼时,谢长军对媒体表示,此项目花费精力和心思要超过其他项目10倍以上。
加拿大项目的成功是龙源电力在海外市场迈出的第一步。同时,也在美国、南非等国家积极寻找合作伙伴,并且先后在南非、美国、加拿大、匈牙利等国家成立了海外项目筹建处。2010年11月,龙源电力与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南非穆力洛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正式签署南非风电合作开发协议,以合资公司为主体开发南非风电项目。2011年1月,中国国电与美国UPC管理集团签署了《风电领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风电领域开展广泛的战略性合作。
然而,时至今日,除了加拿大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外,其他国家还在开展前期工作。和龙源电力如出一辙,另一大风电开发巨头——大唐新能源也对海外风电市场保持谨慎。
据时文刚介绍,大唐新能源公司于2010年5月成立海外业务部,截至目前,已经预评估了20多个国家可再生能源政策以及200多个项目,但迟迟没有出手。“确实没有找到合适的项目满足我们的收益要求。”
这也就意味着,如何平衡风场收益与风险是开发商“走出去”必须权衡的问题。
权衡风险与收益
刚从国外考察回来,负责龙源电力海外业务的董事会秘书贾楠松对《能源》记者表示,龙源电力海外投资坚持三大原则:一是政局稳定的国家,比较看好美国、加拿大、南非和澳大利亚四个国家,南非是新兴市场,每年七八十万千瓦项目招标,也是一个稳定市场。澳大利亚项目,资源非常好,电价稳定,去年7月,澳大利亚政府开始征收碳税,有益于风电上网。二是该国家市场化程度高,法律体系健全;三是回报率满足公司整体要求,做到资本回报率超过12%。
他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龙源电力在加拿大安大略省10万千瓦项目,签订上网电价是0.135加元/千瓦时,项目回报率接近15%,并且签订20年购售电协议(PPA)。
只有同时符合以上几个条件之后,龙源电力才会出手。在大唐新能源内部,对海外项目有着严格的审批流程,并且必须满足预期的收益要求。“对于不同国家有不同的收益要求。例如阿根廷主权风险非常大,收益率要求20%甚至更多。我们需要联系中信保,对投资进行保险。一般而言,对发达国家投资收益要求略低一点,但至少和国内持平。”时文刚解释道。
在风电开发商们看来,对于海外市场的进入时间以及开发策略都要有统筹规划。“国外项目收益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满足收益要求,关键是在什么时间节点进入项目。一个风电项目如果拿到开发许可,但还没拿到购售电协议,这个时间点进去很容易满足我们对收益的要求。如果开发商拿到PPA,这时候项目自身价值增大很多,开发商就会开出非常高的溢价。把我们收益要求压得很低。” 时文刚说。
和龙源电力一样,大唐新能源也把澳洲、西欧(英国、德国)这些政策稳定的区域作为第一优先级。此外,金风科技002202,股吧这样的风机制造商已经深扎于澳大利亚市场,他们和大唐新能源这样的开发商建立起紧密的合作关系,分享项目信息,建立海外项目的信息共享机制。
虽然开发商们对海外项目保持浓厚的兴趣,在研究了多个国家的政策和市场后,他们已经深知各个目标国存在的潜在风险。“对于可再生能源政策不稳定的国家,我们不得不保持谨慎。还有,风电开发中涉及土地问题,一些历史上发生过社会变革的国家,公证的程序非常复杂,土地纠纷非常多,给项目后续开发带来一定的风险。另外,一些国家的市场电价比PPA电价还要高,这就意味着当前风电项目采用市场浮动电价比签长期售电协议固定电价的收益还高,因投资收益随未来市场变化,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国外投资厂商有时可以接受这种项目,但中国审批机构一般难以接受浮动电价。若项目贷款来源于中国的银行,则项目的评估要求会很高。” 时文刚提醒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