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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核准第二批风电项目 总规模达2528万千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9  浏览次数:204

  国家能源局日前核准全国第二批风电项目计划,各类项目核准规模共计2528万千瓦。自“十二五”开局以来,国家能源局核准的风电项目总装机规模已达5411万千瓦。

  12月18日,国家能源局连发《“十二五”第二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通知》《关于增补部分省、自治区“十二五”风电核准计划项目的通知》以及新疆、云南“十二五”风电第二批项目核准计划等数个文件,其中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宁夏、甘肃、新疆等省(区)的核准计划另行研究,各类项目核准规模共计2528万千瓦。

  相关文件显示,“十二五”第二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共计1492万千瓦;同意安排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83.7万千瓦、风电并网示范项目100万千瓦,以上三类项目总计1676万千瓦。

  另外,新疆被核准的项目,共计247万千瓦,其中新疆自治区212万千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5万千瓦。列入“十二五”风电项目增补计划的共计112个项目,总规模为521万千瓦。而增补列入云南省“十二五”第二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的总装机容量84万千瓦。

  基于上述数据,财新记者统计发现,国家能源局此次风电项目核准规模达2528万千瓦。加上此前国家能源局下达的“十二五”第一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安排全国拟核准风电项目总计2883万千瓦。至此,“十二五”开局以来,国家能源局核准的风电项目总装机规模已达5411万千瓦。

  国家能源局督促,电网公司要积极配合开展列入核准计划风电项目的配套电网规划和建设工作,加快落实电网接入条件和消纳市场,确保项目建设与配套电网同步投产和运行。未列入核准计划的项目,电网企业不得接受其并网运行。

  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应按照《分散式接入风电开发建设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严格接入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系统,在配电网内消纳,并及时总结项目建设、接入电网技术要求和运行管理等方面的经验。

  风电并网运行和消纳存在困难的地区应鼓励风电开发企业开展探索新的送出和消纳方式的示范工作,已列入计划的示范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示范项目建设方案开展项目建设,确保项目顺利建成并发挥示范效应。

  国家能源局还要求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加强组织协调,认真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特别是电网接入条件和消纳市场。

  受此利好消息影响,风电概念股12月19日均有不错表现,华锐风电(601558.SH)开盘一度涨停。截至收盘,华锐风电收报5.29元/股,上涨4.13%;泰胜风能(300129.SZ)收报5.14元/股,涨3.01%;金风科技(002202.SZ)、天顺风能(002531.SZ)、湘电股份(600416.SH)等均有小幅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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