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标的:主变系统及附属设备、全封闭组合电器(GIS)转让。
二、挂牌价:人民币88.31万元。
三、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转让标的包括主变系统及附属设备SZ11-50000/110、全封闭组合电器(GIS)ZF28A-145等机器设备共计2项2台(套),于2016年8月购置。现处于闲置状态,且设备露天存放,轻微锈蚀,外观一般,设备缺乏必要的正常维护保养,闲置的设备整体状况不佳。
2、转让标的现存放于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石井村保营福建投资集团莆田保营海上风电场。
3、转让标的资产产权属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所有,权属明晰,目前无抵押、无其他债务限制的情况。
4、转让标的资产的完好情况、缺损情况、质量、数量以现场看样为准。因标的资产使用时间较久,在搬运、拆除过程中可能存在损坏等情况,转让方对转让标的的质量、状况不做担保,以现场看样为准。
5、转让方不提供标的资产的单证和资料,意向竞买人应对转让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在看样期至转让标的移交日期间转让标的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转让标的状况进行保证及转让标的状况变化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
6、竞买人需自行前往查看转让标的现状并熟知可能承担的潜在风险。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价即表明竞买人已经充分了解上述转让标的的具体状况和品质,并愿意承担由于对转让标的现状了解不细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可能引起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四、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犯罪记录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各级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五、需要受让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设备转让合同》,全部转让价款须在《设备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受让方须在转、受让双方办理移交之日起10日内完成拆卸、移离和复原工作。受让方需按照以上进度保质保量的完成转让标的的转移搬运工作,如果确实需要调整延长时间须取得转让方的同意,否则视为受让方违约。
3、转让标的移交给受让方后,转让标的物的保管、拆卸、运输和复原等责任和可能产生的毁损、灭失等任何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转让标的在移交时发生设备数量与看样时设备数量存有缺失,则转让方按缺失资产的评估值以现金予以偿还。
4、受让方应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保证拆卸和施工等安全,特别是转让标的含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的,受让方应按相关规定和承诺保障拆卸和施工等安全。转让标的所需的拆卸作业、运输和复原等费用和拆卸过程中的安全、环保等责任由受让方承担,且受让方需在转让方监督调度下进行作业。在涉及如需转让方建筑物有破坏性措施才能有移走转让标的的,要事先征得转让方同意并由受让负责恢复原状。
5、其他未尽事宜以本项目的《设备转让合同》约定为准。
六、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本项目已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评估结果已经有关部门核准。
七、公告时间: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29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2023年1月13日,顺延期间有受让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9日17:00。
竞买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联系电话:0591-87315281、87891629、87315305;
联系人:陈女士、林女士、吴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A 座二十二层。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