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到2012年底,全国风电装机将超过6000万千瓦。”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风电已成为我国电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调整能源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可持续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谈及我国风电快速发展的政策因素,史立山说,主要可归结于三个方面。
首先,自2003年开始的几次风电特许权招标活动,使风电建设规模从过去的几千千瓦级扩大到了10万千瓦级,从根本改变了人们对风电建设规模的认识。特别是特许权招标明确要求使用国产风电机组设备,为国内风电设备制造企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市场保障,带动了国内设备制造业的迅速发展,使我国很快成为全球风电设备的制造大国。
其次,根据风能资源条件确定的分区固定上网电价政策,使投资者预先知道投资风电场的收益,调动了投资者投资风电的积极性。
第三,随销售电价征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附加资金,这是《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的所有用户都要承担的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义务,附加资金从初期的每千瓦时电量2厘、4厘到了目前的8厘,保障了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的来源,实现了全社会共同负担可再生能源发电高成本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