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首例风电和火电替代交易,东北电力调控分中心主任李泽宇认为,此举是相关各方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提高风电接纳能力的又一次创新尝试。
风电受限由来已久
东北电网是全国风电发展速度较快、相对接纳比例较高的区域电网,风电也成为东北电网继火电之后的第二大电源。预计到今年年底,东北风电装机容量将达2006万千瓦。
然而,不容忽视的是,2011年,东北电网风电受限电量占可发电量的16.24%。由于东北风电全部在东北电网消纳,并且实行各省份自我销售模式,造成部分省份消纳更加困难。
“东北电网内供热机组占比较大,电源调峰能力匮乏,影响电网接纳风电能力。截至目前,全网火电供热机组容量已达到火电机组总装机容量的50%以上,但因供暖需要,冬季大批供热机组必须持续运行,电网的调峰能力也因而大幅下降。”东北电网相关人员在接受《中国电力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准备工作针对性强
由于东北电网区域内电量负荷峰谷差较大、供热机组较多等原因,使得东北电网区域内的调峰形势较为严峻。为此,东北电监局和东北电网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最大能力接纳风电。
首先,在挖掘供热机组调峰潜力方面,不仅完成了燃煤机组脱硫在线监测和供热机组热负荷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工作,更实现了与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的省调系统联网,对东北电网区域内的供热机组热负荷实施全覆盖在线监测。其次,在增强风电可测、可控方面,建立“风电场功率预测系统、风电场实时数据采集系统和风电场有功自动控制综合监控系统”。同时,实施风电优先排序和推进友好型风电场建设,使得电网的整体运行管理水平和风电接纳能力不断提高。第三,充分利用跨省、跨区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根据各省区来风情况和实际调峰能力,积极协调各省级调度对风电受限省进行跨省调峰支援。
三方共筑交易流程
东北电网相关人员向记者介绍,风电场与火电厂之间想要完成交易,首先双边要以交易模式达成《风火替代交易意向书》,并提交电力交易机构。经过电力调度机构进行安全校核后,电力交易机构组织有关发电企业参与并签订含电网企业在内的三方 《风火替代交易协议》。《风火替代交易协议》签订后,电力交易机构按协议内容填写《风火交易传递单》,传递给电力调度机构备案。
随后,当风电场与火电厂之间有交易意愿时,双方经过自行沟通后,由火电厂向当班调度提出申请。当班调度与相关风电场进行确认、核对交易单位和交易请求、核对火电机组出力是否达到条件、核对电网运行方式是否具备交易可能等。
而经核对后具备交易条件时,当班调度在调度技术支持系统中修改15分钟后有关火电厂、风电场的发电计划,修改后的发电计划通过调度技术支持系统进行发布,并通过发电自动控制系统(AGC)直接下发控制指令。
东北电网相关调度人员对记者说,“在整个交易过程中,风电企业、火电企业、电力调度机构三方之间共同确定、申请、指令、确认等过程均会保留电话录音,作为原始凭据。这也是风火替代交易的重要保障。”
风电消纳指日可待
东北电网相关人员告诉记者,此次风火替代发电交易,是按照东北电监局《蒙东地区风火替代交易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开展的风火替代交易试点,主要是挖掘电网接纳风电的潜力。截至目前,东北电网已成功实施2次风火交易。第一次是8月20日,花灯风电场与通辽电厂进行了东北电网首次风火互补实时交易,交易历时3小时,交易电力1万千瓦,交易电量3万千瓦时。第二次是9月2日,中电投蒙东新能源昆都楞风电场与通辽火电厂实施交易,交易电力1万千瓦,交易电量1.5万千瓦时。
“在交易结束后,当班调度长、执行调度员与火电厂值长、风电场值长在《风火替代交易确认单》上签字,并且一式两份,一份调度备案,另一份转送至交易机构。交易机构则根据《风火替代交易确认单》以及《风火替代交易协议》,进行电量计算和电费结算。以此来保障整个交易的公开和公平。”上述东北电网调度人员对记者说。
据了解,为保障风电接入,东北电网方面在积极与政府、发电企业沟通的同时,加强网架建设、电网调峰管理和风电运行管理,开展风电功率预测系统建设、风电功率自动控制系统建设以及风电接入电网相关研究工作。
东北电网的相关人员表示,按照东北电监局要求,开展蒙东试点工作,是为尽最大能力接纳风电而进行的尝试。后期将按照东北电监局有关要求,根据相关政策文件,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