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高质量绿色低碳能源保障体系
坚持以能源安全新战略为统揽,深入推进能源供给、消费、技术、体制革命和对外合作,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创新的现代化能源体系,实现能源高质量发展。
大力发展清洁低碳能源。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推动省管海域风电项目建成投产装机容量超800万千瓦,打造粤东千万千瓦级基地,加快8兆瓦及以上大容量机组规模化应用,促进海上风电实现平价上网;拓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大力推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支持集中式光伏与农业、渔业的综合利用。安全高效发展核电,提高铀资源保障水平,有序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合理发展气电,合理接收省外清洁能源,推动煤电清洁高效利用和灵活性改造,推进基于低碳能源的智能化、分布式能源体系建设。到2025 年,省内电源总装机规模达到1.8 亿千瓦左右,西电东送最大送电能力(送端)达到4500 万千瓦。一次能源消费中,煤炭占比下降到31%,天然气、可再生能源以及核能占比分别达到14%、22%和7%。
完善能源基础设施网络。加强电网建设,持续优化主网结构,稳步推进全省目标网架建设……
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坚持和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行用能预算管理……
加快能源科技革命
围绕能源科技短板弱项,提升关键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能源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加快推广应用一批相对成熟的技术装备,超前部署一批战略性前沿技术,以技术创新驱动能源革命。
加强新兴技术先行引导和市场培育,探索开展近海深水区海上风电柔直送出、漂浮式海上风电、海洋波浪能、氢能、储能等创新示范。大力发展先进核能、海上风电等优势产业,加快培育氢能、 储能、智慧能源等新兴产业,提升新能源产业集群整体发展水平, 打造沿海新能源产业带和省内差异布局的产业集聚区。
推进能源现代化治理。深入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持续推进能源法治建设,强化能源行业和市场监管,提高能源治理效能。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完善“中长期+现货”的电力市场建设,构建公开透明、平等开放、充分竞争的电力市场体系……
坚持高端引领、绿色发展,推动涉海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加快建立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着力提升海洋产业国际竞争力。
推动海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完善海上风电产业链,着力推 进近海深水区风电项目规模化开发,积极推进深远海浮式海上风 电场建设,加快建设粤西海上风电高端装备制造基地、粤东海上 风电运维和整机组装基地,加快形成产值超千亿元海上风电产业集群……
支持潮汐能、波浪能、海流能、海洋生物质能、海水制氢等示范工程建设,加快资源普查和实验性基地建设。
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以碳达峰为牵引,持续深化产业、能源、交通等方面结构调整,加快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提高全社会资源产出率,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抓紧制定广东省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进有条件的地区或行业碳排放率先达峰。建立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制度,推进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协同减排,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加大工业、能源、交通等领域的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力度,提高低碳能源消费比重。深化碳交易试点,积极推动形成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
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要求发展新能源产业集群。引导各地发挥区域优势和特色产业优势,大力发展先进核能、海上风电、太阳能等优势产业,加快培育氢能等新兴产业,推进生物质能综合开发利用,助推能源清洁低碳化转型。
构建智慧低碳的能源互联网,围绕能源生产、传输、存储、消费全流程,构建能源形态协调转化、集中式与分布式能源协同运行的智慧化综合能源网络。
通知原文如下: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粤府〔2021〕2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粤府〔2021〕28号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业经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4月6日
附件: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4月6日
附件2:广东省“十四五”规划重大建设项目汇总表
http://www.gd.gov.cn/attachment/0/419/419439/326875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