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部署要求,加快打造全国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新标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浙江省省级“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浙政办发〔2020﹞22号)等文件要求,我们编制了《浙江省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2月5日-3月5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联系人:詹俏荣,联系电话:87056795。
相关信函请寄至:浙江省杭州市省府路8号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资处,邮编310025;传真请发至:0571-87056795;电子邮件请发至:haizewu@163.com。
为方便联系,反馈意见时敬请预留联系电话。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2月5日
五、以清洁低碳为目标,打造绿色能源体系
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契机,推动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开展能源领域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大力开发风能、太阳能、核能等清洁能源,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推动单位 GDP 能耗和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建立健全绿色能源生产消费体系。
(一)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
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不断提高发电效率,降低发电成本,实现与常规电力同等竞争。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建成三澳核电一期、三门核电二期,加快推进三门核电三期、三澳核电二期,形成浙北、浙东南、浙南三大沿海核电基地。有序发展抽水蓄能,建成长龙山、宁海、缙云抽水蓄能电站,加快推进衢江、磐安抽水蓄能电站,打造华东抽水蓄能基地。科学推进海上风电布局建设,建成嘉兴 1#等海上风电项目,打造若干个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支持在新建产业园区、大型公用设施等开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试点,继续实施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改造提升生物质分布式能源项目。加快氢能发展,支持和推进氢能在工业领域应用。强化煤炭总量控制,积极推进煤炭低碳化利用,鼓励使用洁净煤以及高热值煤。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4%,光伏装机容量达到2400万千瓦左右,风电装机容量达到830万千瓦左右,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260万千瓦左右。
专栏 6 清洁能源生产基地建设工程
沿海核电基地: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布局核电项目,建成三澳核电一期、三门核电二期,加快推进三门核电三期、三澳核电二期,形成浙北、浙东南、浙南三大区域为主的沿海核电基地。
华东抽水蓄能基地:充分发挥浙江抽水蓄能电站场址资源优势,稳步推进抽水蓄能电站规划建设,建成长龙山、宁海、缙云抽水蓄能电站,加快推进衢江、磐安抽水蓄能电站,为华东地区电力安全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海上风电基地:依托沿海区位优势,积极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建成嘉兴 1#、2#,岱山 4#,玉环 1#,嵊泗 2#、5#、6#等海上风电项目,打造若干个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
清洁煤电基地:新建一批支撑性基础性清洁煤电项目,并进一步提升现有煤电的清洁化、高效化水平,打造国际领先的清洁煤电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