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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力发展海上风电是明智之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0-22  浏览次数:197

  10月16日上午举办的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服务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支持风电等新能源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今年9月底,山东全省并网风电容量已达到352.8万千瓦,是“十五”末的99.8倍。同时,海上风电发展规划已通过审批,“十二五”末全省风电装机总容量要求将达到800万千瓦以上。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任浩宁认为,大力发展风电是我国能源电力行业的重要举措,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的。风电在我国能源构成中所占的比重有望逐步增加,对我国国民经济将会产生重大的促进作用。

  第一,山东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具有很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山东是我国经济大省、经济强省,在国民经济中扮演重要角色,但是一次性能源相对较为缺乏,煤炭、石油、天然气储量不足,所需能源电力大多需从其它省份调运,极大增加了其经济发展成本。此次大力发展风电不仅提高山东电力供给能力,还将为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优化提供保障。

  第二,“海上风电年年有,模式还得更创新”。山东一直是国内发展方式先进、思维模式灵活、创新层出不穷的地区,“敢为天下先”在能源电力行业得到了很好的体现。“魏桥模式”的创造及实施对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具有重大推动效应,地方政府将更加着眼于对电网地位的重新评估,以期为海上风电发展营造更好环境。

  第三,海上风电的快速发展将会产生诸多良性效益。我国海上风电尚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多重问题普遍存在,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研发能力的缺乏大大制约了我国风电行业的快速发展。借此契机,相关企业会大力投入资金、人才,做足海上风电技术、设备的研发工作,将安全、效率同时并举,为海上风电行业整体实力的提升做出贡献。

  中投顾问研究总监张砚霖指出,山东建设海上风电项目是符合当地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也是体现国家能源战略要求的核心措施,未来发展前景非常可观。国家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应积极出台有关细则,从政策、资金、税收等方面给于风电企业实质性帮助,力促当地风电规划落到实处,为国家新能源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中投顾问《2012-2016年中国风力发电行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指出,风电行业作为战略型新兴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能源行业占据重要地位。国家在“十二五”期间将重点加强风电行业投资和政策倾斜力度,以期带动此行业健康快速发展,相关设备制造企业有望迎来较好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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