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荆门栗溪应向华能天成支付金额为1040万元(10,400,000.00元)的保证金;协合风电(协合新能源之全资附属公司及荆门栗溪之直接股东)以华能天成为受益人订立股份质押协议II,据此,协合风电同意以其于荆门栗溪之全部股权(包括(其中包括)任何已宣派的股息)向华能天成提供质押,以担保荆门栗溪在融资租赁协议II项下的义务,包括总租赁款项及应付华能天成的其他金额。
8月9日,协合新能源全资附属公司协合风电控股的荆门栗溪与华能天成订立2.6亿风电设备融资租赁安排。华能天成同意向浩泰新能源采购设备,总代价不超过2.6亿元;并同意向荆门栗溪租赁该设备,为期13年,款项将分52个季度分期支付,总租赁付款约3.7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