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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将有章可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4-20  浏览次数:221

  在国内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热潮来临之际,海上风电领域又多了一道“标准”保障。

  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第6号公告,审查批准了159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其中包括《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编制规程》(下称《规程》),将于今年8月1日正式实施。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2年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2〕83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建集团华东、西北和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编制组,共同编制《规程》。

  据悉,《规程》编制工作于2012年5月启动;2013年12月编制组完成《规程》初稿;几经修改,于2015年9月完成了《规程》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根据反馈意见,编制组反复修改完善,2016年9月召开了《规程》送审稿讨论会。根据讨论会意见,于2016年10月修改完成了《规程》送审稿。

  去年11月,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在北京组织召开《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编制规程》送审稿审查会。专家组审查后认为,编制组提交审查的《规程》与国内相关标准相协调,具有可操作性和前瞻性。

  据业内人士介绍,此前,与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相关的标准有《近海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编制办法(试行)》。国家能源局还曾于2009年下发《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大纲工作的通知》,规范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

  业内人士表示,该标准的实施对于合理开发利用海上风能资源,确保海上风电场建设的有序开展,规范我国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编制,推动我国海上风电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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