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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局部地区风电已具备平价上网条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22  浏览次数:169

  国家发改委12月19日对外发布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到2020年,水电新增装机约600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5000亿元,新增风电装机约800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7000亿元,新增各类太阳能发电装机约7000万千瓦,投资约1万亿元。加上生物质发电投资、太阳能热水器、沼气、地热能利用等,“十三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新增投资约2.5万亿元。比“十二五”期间增长近39%。

  截至目前,《水电发展“十三五”规划》、《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等四个专项可再生能源规划都已经对外发布。这意味着“十三五”期间可再生能源的规划体系已经完备。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朱明记者分析,“十三五”期间,需要进一步转变可再生能源发展理念,从强调可再生能源开发规模和速度逐步转变为重视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水平,行业管理的重点由开发建设管理转移到开发建设与消纳利用并重,更加重视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局部地区风电已具备平价上网条件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统计,到2016年10月底,全国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并网装机分别为3.28亿千瓦、1.4亿千瓦、7500万千瓦,装机规模均位居全球首位。

  《规划》提出了“十三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一系列目标。

  具体来说,在可再生能源总量指标上,到2020年,全部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7.3亿吨标准煤。其中,商品化可再生能源利用量5.8亿吨标准煤。

  在可再生能源发电指标上,到2020年,全部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6.8亿千瓦,发电量1.9万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27%。

  朱明介绍,2015年我国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已达10.8%,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例已达25%,可再生能源已进入大范围增量替代和区域性存量替代的发展阶段。

  《规划》也提出了可再生能源供热和燃料利用指标。到2020年,各类可再生能源供热和民用燃料总计约替代化石能源1.5亿吨标准煤。

  在可再生能源经济性指标上,到2020年,风电项目电价可与当地燃煤发电同平台竞争,光伏项目电价可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

  朱明介绍,一类资源区风电价格已从每千瓦时0.51元下降到0.47元,在解决限电后局部地区已具备平价上网的条件。

  “光伏技术进步使‘十二五’时期组件价格下降了60%。今年开始,我们推动实施的光伏领跑者行动计划,探索用市场配置资源并发现价格,有效促进了光伏发电上网电价的显着下降,最低电价已下降到每千瓦时0.5元左右。”朱明分析。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时璟丽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光伏实现在用电侧平价上网目标比较容易,但要实现发电侧平价上网目标要等到2023年左右。

  到2020年基本解决水电弃水问题

  由于可再生能源发电面临“弃水、弃风和弃光”的问题,因此无论是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指标还是经济性指标,实现起来并不容易。

  国电集团副总经理谢长军介绍,今年上半年全国“弃风率”达到21%,超过了2013年的17%,达到历史最高值,三北地区七个省区达到或者接近20%,新疆和甘肃甚至达到了47%和45%。

  “前十个月全国弃风弃光弃水电量980亿千瓦时,这严重影响了可再生能源企业的效益和积极性。”朱明分析。

  为此,《规划》提出了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和消纳指标。结合电力市场化改革,到2020年,基本解决水电弃水问题,限电地区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年度利用小时数全面达到全额保障性收购的要求。

  发改委强调,借助已建的特高压外送输电通道,加快新疆哈密、宁夏宁东等地区配套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确保2020年前可再生能源项目全部并网发电。

  资料显示,目前已建输电通道有哈密-郑州±800千伏直流、宁夏-山东±660千伏直流、高岭背靠背等三条;在建的输电通道有锡盟-山东1000千伏交流、锡盟-江苏±800千伏直流、蒙西-天津南1000千伏交流、上海庙-山东±800千伏直流、晋北-江苏±800千伏直流、宁东-浙江±800千伏直流、酒泉-湖南±800千伏直流、扎鲁特-山东±800千伏直流等8条。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问题在于输电通道的建设周期比较长,且受电地区由于电力过剩存在接受外输电意愿不足的问题。

  为此,发改委提出,国家将力推可再生能源指标考核约束机制指标。建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可再生能源比重及全社会用电量中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比重的指标管理体系。到2020年,各发电企业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与燃煤发电量的比重应显着提高。

  记者获悉,在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和绿色电力证书的交易机制的基础上,我国现行的可再生能源电价政策也将出现相应的调整。

  《规划》提出,逐步将现行差价补贴模式转变为定额补贴与绿色证书收入相结合的新型机制,同时与碳交易市场相对接,降低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财政资金补贴强度,为最终取消财政资金补贴创造条件。

  目前,我国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实行标杆电价制度,高出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差价部分,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基金的主要来源是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截至目前其已经上调了5次,达到1.9分/千瓦时。

  此前发改委价格司副处长支玉强曾经透露,截至今年上半年,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累计达到550亿元,今年预计将突破6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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