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是我国能源转型发展的关键期,也是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期。过去一年,中国乃至全世界的风电产业都取得了丰硕成果,到2015年年底,全球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4.32亿千瓦,遍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中国风电装机达到1.29亿千瓦,目前已经突破1.4亿千瓦,装机容量位居全球第一,但面临的问题也日益突出。11月29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的《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以优化布局为核心,以重点任务为载体,以创新发展方式为手段,以政策机制为保障,描绘了未来五年我国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蓝图。
嘉宾
王金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副部长
秦海岩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林伯强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江敏桦国信产业研究院新能源行业分析师
“十三五”风电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
目前我国风电行业的发展情况如何?《规划》对我国风电产业发展的意义何在?
秦海岩: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近年来,我国风电产业不仅在装机规模位居世界首位,同时形成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较为完备的产业体系,装备制造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显着增强,具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领先技术产品远销到全球近30个国家和地区,风电成为我国少数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之一。特别是我国风电产业的基础较好,通过过去十年的努力,我国已经掌握了风机核心设计技术,有些技术已经和国际先进水平并驾齐驱甚至引领全球技术的发展,比如低速风市场开发在全球上是首屈一指的。
《规划》对我国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的风电产业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和引领作用。《规划》找准了现在风电行业存在的问题和未来的发展方向,比较有针对性。在发展可再生能源成为未来全球能源转型的大趋势下,环境压力和气候变化的压力也督促我国必须进一步发展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当前,进行能源低碳转型,走清洁化发展道路已经成为各国的共识。中国承诺,到2020年实现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到2030年达到20%左右。伴随着《巴黎协定》于11月4日正式生效,这些承诺将上升为我国各级政府必须完成的法定义务和约束性指标。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等机构的测算,要确保实现15%的目标,除去核电和水电的贡献之外,到2020年,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电量必须要达到6500亿千瓦时以上。按照目前不同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平均利用小时数计算,届时风电的并网装机规模至少要达到2.1亿千瓦,风电已经成为我国推进能源转型的核心内容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手段,而《规划》描绘了未来五年我国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蓝图。
林伯强:我国风电产业的发展比较迅速,其增长速度也快于其他能源。“十三五”时期,要实现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的目标,就目前的发展来看,贡献最大的应该是风电,风电也是未来最具增长潜力的可再生能源。
江敏桦:风电行业一向被视为发展潜力巨大的新领域。不过,自2011年下半年以来,风电行业发展的步伐逐渐放慢,而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好转以及智能电网等风电基础设施的改进,预计今后2-3年内,并网难等不利因素即可消除,行业将迎来新一轮快速发展。《规划》设定的三大发展目标:总量目标、消纳利用目标、产业发展目标,协调风电建设布局,着力解决消纳问题,将会推动风电行业可持续发展。
《规划》有哪些亮点?为我国风电产业的发展带来怎样的机遇与挑战?
秦海岩:《规划》对建设布局的调整和优化是重点,也是亮点。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具有分布广、密度低的特性,更适合就地开发,就近利用。在处于负荷中心的中东部及南方地区大规模开发风电项目更符合可再生能源的禀赋。“十三五”时期,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将成为我国风电开发的重心。为了使中东部和南方地区成为风电持续规模化开发的重要增量市场,《规划》明显提高了这一地区的“十三五”开发指标: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陆上风电新增并网装机容量4200万千瓦以上,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7000万千瓦以上。与此同时,“三北”地区陆上风电新增并网装机容量则为3500万千瓦左右。这意味着,若算上海上风电的新增并网装机容量,中东部和南方地区新增并网装机容量将占到全国新增并网容量的56.9%,远远高于“十二五”的25.8%。同时,这一地区累计并网装机容量在全国的占比也将由“十二五”的21.7%提高到33.3%。但要真正实现上述目标,还必须在开发模式的创新上下功夫。低风速地区的风能资源分散,风况条件更加复杂,连片集中开发模式已经难以适用,“分散开发、就近接入、本地消纳”则是更可行的方式。按照这样的原则,《规划》提出推动接入低压配电网的分散式风电建设。与之配套,《规划》还要求完善分散式风电项目管理办法。开发布局的调整优化也对产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对风电开发企业而言,一是开发布局要进行战略调整;二是中东部地区地形和风况更为复杂,对风电场设计选址等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企业要有充分的技术准备;三是改变原有按照机型进行招标采购的方式,应该针对具体场址招标“整体解决方案”。对于整机制造企业而言,不仅仅能够组装机组,而且要能够根据不同场址条件设计机组,从卖设备向卖服务转变。未来的竞争不仅是制造能力的竞争,更是综合技术能力的竞争,只有技术过硬、创新能力强的企业才能生存发展。
江敏桦:《规划》做出了一系列制度性安排,一是完善政策环境和管理手段;二是通过构建完善的监测和信息公开机制来提高市场的透明度,为所有参与者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三是进一步完善风电标准检测认证体系,加强产业链上下游的标准制订修订工作,增强检测认证能力建设,夯实行业质量基础。《规划》已经指明了方向,下一步需要各方协调一致、各司其职,通过真正全面落实全额保障性收购等关键政策,彻底破解制约行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为实现规划目标保驾护航。由于风电产业属于高新技术行业,其产业化是高风险的经济市场行为,技术和市场都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受资源禀赋、电网输送和安全可靠的因素制约,我国风电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面临越来越多的问题和挑战。随着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和成熟,适度的产业链整合将带来规模和协同效应,除去少数大型、拥有一定核心技术和稳定市场份额的企业之外,上游的零部件中小企业将被整合到中游的风机整机制造厂商。《规划》为风电产业的发展带来了新机遇与新空间。首先,绿色经济将成为新常态下新的战略选择,风电产业是我国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和能源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其次,我国正在推进的“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一体化”等区域发展战略将催生大量的绿色产业需求,风电产业将迎来巨大的发展空间。此外,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行,将运用利益补偿机制为风电产业开拓市场空间,并通过移峰填谷手段为风电项目“多发满发”创造有利条件,未来风电发电企业将从单纯依靠政策补贴转向直接参与市场竞争。
有效解决风电消纳问题
风电消纳问题一直是我国风电发展的顽疾,《规划》提出了解决途径,在实施过程中面临最大的难点是什么?未来风电产业要实现可持续发展,您有何建议?
秦海岩:弃风限电已经成为制约我国风电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最大绊脚石,关乎产业的生死存亡。《规划》将全面贯彻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视为解决弃风限电问题的关键,对相关原则进行了再次明确。一是要求逐步缩减煤电发电计划,为风电预留充足的电量空间,确保规划内的风电项目优先发电,明确对于化石能源发电挤占消纳空间和线路输电容量而导致的风电限电问题,由相应的化石能源发电企业进行补偿;二是将落实最低保障性收购小时数上升为“红线”。这为根治弃风限电顽疾确定了有效途径,但在实施的过程中如何协调好相关利益方成为最大的难点。弃风限电核心问题是当电力供应能力大于需求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发电优先次序。作为已建成的机组,由风电还是火电来发,不应该是风火之间的讨价还价,而应该基于全社会效益最大化的标准。目前频发的严重雾霾天气使我们真切体验到了使用化石能源的代价,也在告诫我们,环境已经到了不可承受的境地,能源革命势在必行。要下决心把煤电淘汰,把煤电占比降下来,因此,目前煤电不能再有新装容量,而且要慢慢淘汰这些机组,减少煤电的发电小时数,这是未来的发展大趋势,比如现在德国的可再生能源的发电量将近占到40%的份额。
王金照:风电需要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性。从供给侧角度来看,风电行业正处于技术进步的过程中,技术创新要加快推进。从需求侧角度来看,风电行业靠补贴发展不是长久之计,在风电规模较小时,进行补贴有利于其发展壮大,但当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时,就必须有持续的竞争力,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风电在未来一段时间将处于机制转换期,解决风电上网问题是关键,这就要求政府从宏观层面做好规划,实现电网和电源的匹配,包括和电网受端的匹配;在微观层面需要制定一个明确的风电上网技术标准,比如,在电网侧方面,原则上要对可再生能源进行全部收购,在供电侧方面,要提高预测、预报能力,对风电短期波动要有平抑的办法,减少风电波动对电网的冲击,实现与电网的安全性、可靠性相匹配。当然,标准需要利益相关方共同来制定,包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能源管理部门等,只有建立了合理的标准才有利于风电行业的协调发展。
林伯强:风电产业的最大问题是发不出电,市场消纳能力比较弱。因此,未来风电产业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对市场有个判断,建设风电场要放缓,要尽量向市场靠拢。
江敏桦:中国电力负荷和能源资源之间的错位现象决定了跨区域送电成为中国电力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特高压、跨区域送电线路建设逐年提速将助力电力远距离输送。电源规划和电网规划并未达到匹配发展的均衡状态,拥有大量风电、火电机组的“三北地区”薄弱的网架结构以及因特高压交流建设相对缓慢造成的“强直弱交”的问题严重制约了跨区域送电能力。此外,如何平衡跨区送电省份和售电省份之间的利益关系也成为了跨区域待解难题之一。未来促进风电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首先加强行业管理,通过行业商协会等机构,建立风电场的运行数据、检测报告监督、披露制度。其次,配额制是解决风电限电与消纳问题的制度保障,应建立以风电电量、风电等效利用小时为主要指标的风电考核体系,弱化对装机规模的考核,促使风电开发企业重视提高风电发展质量,将发展重点转移到追求风电电量与效益上来。第三,发展分散接入电网,散式接入风电的优点是风电建设规模小,尾流影响小,可就近接入变电站,单位千瓦投资较低。而且,分散接入电网的风电机组靠近用电负荷,所发电量可就近消纳,降低电力传输损耗。第四,开发海上风电场。最后,加快相关标准体系建设。
从化石能源向风电等可再生能源转型是大势所趋
风电行业未来发展将呈现出哪些趋势?您怎样看待风电产业未来的发展前景?
王金照:一方面风电行业仍然是发展方向,未来风电装机量会大幅度上升,一定要持续稳定地发展;另一方面要分布式和集中式相结合,因地制宜地推进风电建设。
秦海岩:能源从化石能源向风电等可再生能源转型是大势所趋,这个潮流是不可阻挡的,但在“十三五”期间,风电发展将面临更多障碍与挑战,我们要具备创新思维,促进风电健康发展。近几年,我国的电力增长已经放缓,电力装机量已经出现了产能过剩,很多企业或是地方政府,出于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的考虑,仍然大量扩建煤电,造成了弃风限电。从国外来看,欧美国家的新增电源中,大部分是风电和光伏,而且风电和光伏在全球的增长量已经超过火电的增长量,可再生能源发电速度的增长已经超过了电力的增长速度,欧美已经不再建设火电,新增的电力需求全部由可再生能源满足,这是大势所趋。在我国,火电装机规模大,存量也很大,导致了弃风限电。而且现在电力体制机制的管理方式已经不能再适应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需求了,需要在“十三五”时期进行改革,这样才能保持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规模。作为能引领全球发展的风电产业,必须有市场支持,过去十年,风电产业取得巨大进步,就是由于国内有很大的市场,每年2000万千瓦的装机容量带动了整个产业的技术进步和风电成本大幅下降,“十三五”时期风电还有技术进步的空间和降成本的空间,还需要进行研发和技术创新,有规模才能实现成本的进一步下降,人们才能用得起更干净、更便宜的风电。因此,要保持我国风电产业的良好发展势头,使其在下一个阶段继续引领全球发展,就必须保持稳定的发展速度和规模。按照产业发展现状来看,年均新增规模稳定在2000万千瓦以上才更符合行业发展的客观规律,更能有效地推动技术进步,避免学习曲线中断。因此,从产业界到政府的方方面面还要继续努力,克服当前面临的困难,保持风电稳定的发展规模。
林伯强:风电产业的发展前景非常好,但是现在市场容量不大。比如,大西北由于电力输送困难,弃风严重,导致发电能力不足,未来风电产业发展的方向应该尽可能往有市场需求的地区靠拢,向消纳能力比较强的地区靠拢。
江敏桦:“十三五”时期,我国风电产业将加速“市场化、规模化、国际化”的发展进程,并呈现出六方面的发展趋势:一是空间布局将加快优化;二是发展模式将加快转变;三是产业格局将加快重塑;四是行业主体将加快优化;五是技术创新将加快推进;六是海外市场将加快拓展等其他方面的发展趋势。我国风电产业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具备了与世界先进水平同台竞争的基础,同时也走到了一个历史性的转折点。深化产业基础,提升创新能力,以价值为导向建设坚强高效的产业链条,是实现升级发展的必由之路。
拓展海外风电市场
目前,中国风电企业纷纷“走出去”向海外发展,面临着哪些挑战和机遇?
秦海岩:中国企业自身拥有的技术和产品质量水平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因此纷纷走出去向海外发展。但风机不同于其他产品,需要风电企业建立一个从运输、安装、调试到运维、管理等一系列的服务体系,尽管前期风电企业走出去的速度比较慢,困难比较多,但在整个体系建立起来后,走出去的速度会加快。预计“十三五”时期,增长迅猛。当然,中国企业走出去还面临着一系列国际贸易壁垒,比如关税壁垒、政治壁垒、技术壁垒等,我国正在和IEC国际电工委员会共同推动的全球认证互认体系,这将有利于我国风电产业走出去。
林伯强:向海外拓展是中国风电企业发展的新方向,未来将加快对海外市场的拓展,但风电企业面临着如何适应当地环境,如何降低劳动力成本和经营成本,如何规避政治风险等问题。
江敏桦:“走出去”是电力企业开拓市场空间、优化产业结构、获取优质资源的必然选择,也是提升国际竞争力,建设一流综合性电力集团的重要途径。风电企业“走出去”也会面临一系列的挑战,客户要求越来越苛刻,包括产品技术要求、产品认证要求等,业务风险也将被扩大,陌生的法律和政策环境中暗藏的风险,各国商业模式各不相同等一些风险;“走出去”对企业资金也是一定的考验,由于我们是国际市场的新进参与者,而目前又不具有技术上的突出优势,为了取得订单,势必要承受客户在其他方面施加的压力。
您对中国风电企业的海外发展有何建议?
秦海岩:中国风电企业向海外发展,一是必须稳扎稳打,不能急于求成;二是做好产品质量,注重商业信誉。质量可靠性对风电企业意义重大,好的运行质量是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是企业生存的根本,也是在国际上树立中国品牌的关键。
林伯强:向海外发展的风电企业多数是民营企业,风电企业在走出去之前,应当充分了解当地的市场环境、风土人情以及法律法规等。特别是随着我国“一带一路”倡议实施,沿线国家和地区将成为我国风电产业的发展承接地和新的利润增长点,并将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产业合作格局,这将会推动风电产业向海外发展的步伐。
江敏桦:目前,国内风电装机容量的增速已经放缓,进军海外市场为想保持高速发展态势的国内风电企业,提供了出口并可消化部分产能的可能。我国正面临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发展方向转变的重要战略机遇,政府加大了企业在重点领域“走出去”的支持力度,还提供了相关支持政策;我国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也提升了中国风电“走出去”的竞争力。但“走出去”是要通过有针对性地做好调查研究,了解相关国家的投资环境和法律制度,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道路,将“走出去”的风险降到最低,不可盲目跟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