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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补充能源转向替代能源 “十三五”加快风电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01  浏览次数:402

  为促进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能源局日前印发了《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明确,将持续增加风电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实现风电从补充能源向替代能源的转变。

  2020年底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将达2.1亿千瓦以上

  根据规划,到2020年底,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将达到2.1亿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以上;风电年发电量将达到4200亿千瓦时,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6%。

  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指出,目前,国际上清洁能源的发展是主调。基于气候变化、环境污染等因素,很多国家都在努力发展风电等清洁能源。我国风电资源丰富,发展风电是深入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手段。

  按2020年风电发电量测算,相当于每年节约1.5亿吨标准煤,减少排放二氧化碳3.8亿吨,二氧化硫130万吨,氮氧化物110万吨。

  根据我国风电开发建设的资源特点和并网运行现状,“十三五”时期风电主要布局原则是:加快开发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陆上风能资源、有序推进“三北”地区风电就地消纳利用、利用跨省跨区输电通道优化资源配置、积极稳妥推进海上风电建设。

  我国风电发展面临三大挑战

  规划指出,随着应用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国风电发展面临着三大挑战:

  一是现有电力运行管理机制不适应大规模风电并网的需要。我国大量煤电机组发电计划和开机方式的核定不科学,辅助服务激励政策不到位,跨省区补偿调节能力不能充分发挥,局部地区风电消纳受限问题突出。

  二是经济性仍是制约风电发展的重要因素。与传统的化石能源电力相比,风电的发电成本仍比较高,行业发展受政策变动影响较大。同时,反映化石能源环境成本的价格和税收机制尚未建立,风电等清洁能源的环境效益无法得到体现。

  三是支持风电发展的政策和市场环境尚需进一步完善。风电开发地方保护问题较为突出,部分地区对风电“重建设、轻利用”,对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政策落实不到位。产业优胜劣汰机制尚未建立,产业集中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十三五”风电发展明确多项重点任务

  面对新形势和挑战,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我国风电发展的重点任务:

  ——有效解决风电消纳问题。通过加强电网建设、提高调峰能力、优化调度运行等措施,充分挖掘系统消纳风电能力,促进区域内部统筹消纳以及跨省跨区消纳。

  ——提升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风电开发利用水平。重视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风电发展,将中东部和南方地区作为我国“十三五”期间风电持续规模化开发的重要增量市场。

  ——推动技术自主创新和产业体系建设。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产业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产业技术进步,提升风电发展质量,全面建成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风电技术研发和设备制造体系。

  同时,重点任务还包括完善风电行业管理体系、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加强国际合作、发挥金融对风电产业的支持作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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