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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酝酿下调海上风电电价 调价预期引发风电行业焦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0-19  浏览次数:87

  日前,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调整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对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进行调整。其中,在海上风电方面,拟对非招标的海上风电项目,区分潮间带风电和近海风电两种类型确定上网电价,2018年12月31日以前投运的近海风电项目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8元(含税),潮间带风电项目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7元(含税)。这意味着近海项目电价和潮间带项目电价将分别比现行电价下调每千瓦时0.05元。

  一石激起千层浪。不少业内人士向记者直言,今年海上风电刚刚有点启动的迹象,一旦下调电价,可能使海上风电再度陷入停滞。

  缘何下调电价

  MAKE中国市场分析师李小杨对本报记者表示,主管部门这次酝酿电价下调既在意料之中也在意料之外。目前可再生能源补贴的缺口已超过550亿元,随着可再生能源的高速发展,补贴压力也会越来越大。相关部门希望通过下调海上风电等新能源的电价,缓解补贴压力。

  除了来自日益增长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压力外,有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主管部门也担心新能源行业投资出现普遍过热现象,有引导理性投资的意味。“不过,对于海上风电而言,目前面临的不是过热的问题,而是如何升温,调动开发商积极性的问题。”该人士认为。

  不是调价的合理时机

  确定标杆电价是发展海上风电的基础性工作,这样开发商才可以根据标杆电价水平合理确定投资行为。现行电价标准是依照2014年6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海上风电电价政策实施的。对非招标的海上风电项目,潮间带为0.75元/千瓦时(含税),近海为0.85元/千瓦时(含税)。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即使在现行电价下,只有部分选址的海上风电项目经济性可以接受。若按近海0.85元的电价来测算,平均下来,勉强可以达到8%的内部收益率水平。

  据业内人士回忆,在海上风电标杆电价政策出台之前,2010年首轮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中,四个项目中标价在0.62元/千瓦时-0.74元/千瓦时之间。当时之所以出现如此低价,主要是企业处于中标需要报出,并不能全面反映我国海上风电项目的开发和投资成本。其后导致的结果就是,企业拿着项目却不敢实施,海上风电一度陷入停滞。

  业内资深人士金宝年近10年来一直在一线参与风电机组技术研发,见证了我国风电事业的崛起。在他看来,国内海上风电刚刚开始发展,即使按照现行电价,电价都还是偏低的,甚至低于欧洲的电价水平,此时再下调电价不利于海上风电产业的发展及技术进步。

  金宝年向本报记者表示,今年以来,有几个海上风电项目有了实质进展,甚至实现了投产,这些项目主要是原有的特许权及示范项目。而更多项目需要等到明年甚至后年才能投产。即使要调整海上风电标杆电价,也要等到近期开发建设方案中的项目建设完成,并积累相关实际运行数据之后,根据运行项目反馈的比较全面的信息再研究电价调整方案比较合适。

  “目前我国正式投运的海上风电项目还为数甚少,需要通过规模化发展,探索技术经济最优的方案,为未来海上风电的大规模发展奠定基础,此时调价难免操之过急。”一位风电开发企业的相关人士也告诉记者。

  李小杨认为,目前,在近海开发经验以及海上机组技术不成熟、建设成本降幅有限的情况下,电价下调或将进一步降低开发商的开发热情。

  “对于仍处于发展初期的国内海上风电而言,情况并不乐观,根据我们的项目收益率的测算,以近海200兆瓦项目为基准,除了江苏和广东勉强维持8%的项目收益率以外,上海、浙江和福建的项目平均收益率跌破8%。”李小杨说。

  而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的测算,下调电价将导致近海项目和潮间带项目投资回报率(无杠杆)分别下降90-110基点和110-140基点左右。在新电价情景下,近海项目投资回报率(无杠杆)为6.2-7.8%, 而潮间带项目投资回报率(无杠杆)为7.5%-9.6%左右。

  或导致拉大海上风电技术差距

  从目前海上风电开发的情况看,在潮间带0.75元/千瓦时和近海0.85元/千瓦时的现行电价下,海上风电建设积极性仍未调动起来。

  根据中国风能协会的数据,截至2016年9月底,纳入2014-2016年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仅有4个建成投产、装机容量21.17万千瓦,占比仅有2%。即使算上核准在建的8个项目,装机容量共226.37万千瓦,也仅占方案确定总容量的21%。此时调整电价,将进一步导致开发积极性下降,影响海上风电发展。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电价没有下调的情况下,“十二五”海上风电装机目标都没有完成,从而可以看出海上风电发展的困难程度、风险程度以及开发商较低的积极性。

  “即使不下调电价,海上风电投资短时间内也不会过热。本来海上风电投资就高,进入的门槛也高,有能力进入的开发商屈指可数。在海上风电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的现状下,进行电价下调对于整个行业不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目前,并不是一个合适的时机去进行海上风电电价下调。”李小杨说。

  金宝年认为,前些年国内海上风电一直处于停滞阶段,欧洲海上风电却在快速发展,致使国内的海上风电技术与国外的差距进一步拉大。“维斯塔斯等跨国巨头已经在8兆瓦等级海上风电机组实现了商业化应用,而国内仍停留在5兆瓦、6兆瓦样机和示范阶段。”他担心,如果海上风电电价下调,项目开发再度陷入停滞,没有了项目依托,我国海上风电机组技术的进步就变成了无源之水。

  此外,李小杨向记者表示:“我们更倾向于结合各省的建设成本、建设难度、风资源情况等来进行电价的划分,而不是简单的通过潮间带、近海这种项目类型来制定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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