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上半年,全国风电上网电量97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7%;风电弃风电量17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01亿千瓦时;平均弃风率15.2%,同比上升6.8个百分点。
弃风限电已成困扰风电行业多年的顽疾,弃风情况时好时坏。2012年弃风电量208亿千瓦时,弃风率约17%。2013年弃风率降至11%,2014年上半年更进一步降至8.5%,而今年受多种经济因素影响,弃风率再次飙升至15.2%,成为新疆、甘肃、黑龙江、吉林、内蒙等多个弃风严重地区“不能承受之重”。
对于黑龙江而言,由于冬季保供暖的因素,弃风更为明显。记者查阅某发电企业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0月末,黑龙江省弃风电量达到15亿千瓦时,超出2014年全年弃风电量50%,限电比例达20%。仅10月份,黑龙江省弃风电量就接近5亿千瓦时,限电比例接近40%。
供暖季来临时,黑龙江弃风限电形势势必会进一步恶化,甚至面临负荷低谷时段全省风电全部停止发电的情况。
据大唐新能源黑龙江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截止2015年12月9日,大唐新能源黑龙江公司发电量累计57316.95万kWh,限电累计15425.43万kWh,限电比例26.9%。
“2014年我公司就已经接近亏损,2015年至今,我公司全年亏损已是必然。鉴于目前的经济下行尚未探底,今后几年也将面临继续亏损的巨大压力,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已经进入前所未有的困境。”大唐相关负责人说。
黑龙江龙源风力发电公司的损失则更为直接和巨大。10月27日至10月31日,龙源平均限电比例达62%,限电比例逐日创历史新高,短短5天弃风电量达4753万千瓦时,直接造成经济损失2500万元。
二、国家力推风电清洁供暖,是长久国策还是权宜之计!
国家能源局国能综新能〔2011〕181号文件明确,风电供暖的基本方式为:风电企业按对应的供热设施总用电量,低价向电网企业出售这部分电量,电网企业收取合理的输电费用(含国家各种税费)后,将这部分电量转供给供热单位。风电企业低价提供的供热电量按当地风电电价补贴标准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补贴。
然而目前风电供暖无力达到文件提出的理想状态。由于相关政策未落实,示范项目多采用过渡方式,即风电供暖项目确定合作意向后,风电企业需出资兴建热力站,购买电蓄热锅炉,同地方政府协商供热管线的出资建设问题,并与电网公司、热力公司签定协议。设备到位后,电蓄热锅炉供热站按照大工业用电电价购入夜间低谷电,使用电力生产热量供应给供热单位。
多家风电企业人士称,风电供暖项目最大的意义是替代了部分散烧燃煤小锅炉,具有一定的环境效益,但地区弃风限电问题未得到根本缓解。企业投资供热的动机只是把供热当“门票”,换取风电场发电收益少受损失,或是多上一个项目。
内蒙古一家风电企业负责人称,经转换测算,其热力站购买的电量价格约为0.46元/度,但每度电实际回收成本只有0.09元,而“风电站投资热力站的成本回收期至少为10年—20年”。更为尴尬的是,风电供暖还面临利益协调的复杂格局。风电供暖利用低谷电价的运作模式,会影响到电网的收益,规模一旦上来,将极大降低电网的积极性。再者,供热公司也有其固有的利益格局。
据了解,蒙东某风电供暖项目已被紧急叫停。“如今,我们建设热力站前期已投入600余万元,但由于今年煤价太低,供热公司单方面终止合作,又烧起了煤炭。”该企业负责人一肚子苦水,“供热公司也是企业,他们也要追求利润最大化。现在我们双方都不提这件事了,因为在这种大环境下,继续推进项目只会损失更多。”
以吉林某热力站为例,风电供暖项目的建设用地由当地政府无偿划拨,项目使用的管网也是当地热力公司固有资产,电蓄热锅炉热力站由企业投资兴建。热力站运行之后,按照大工业用电电价购买生产用电,初步测算每吉焦热量购电成本在120元左右,政府协调之后以30元/吉焦左右的协议价格出售。
该企业最初与电网调度达成的协议是,适度参与调峰,保证该风电场的风电利用小时数比当地平均数高300小时。但由于未曾考虑到弃风严重、该省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下降的情况,实际运行中即便多发300小时,风场实际利用小时数仍低于最初的设计值。因此,项目盈利情况相当不乐观。
更为尴尬的是,风电供暖还面临利益协调的复杂格局。风电供暖利用低谷电价的运作模式,会影响到电网的收益,规模一旦上来,将极大降低电网的积极性。再者,供热公司也有其固有的利益格局。
其实,要想解决风电供暖难题,首先要明白,风电清洁供暖是短期缓解弃风限电困局?还是长期应该坚持的国策,换句话说若是十三五风电弃风限电问题有好转,风电清洁供暖是否还要实行?
三、如何走出风电清洁供暖僵局
风电清洁供暖试点工程的实施,对提高风电消纳能力,缓解北方冬季供暖期电力负荷低谷时段风电并网运行困难,促进能源利用清洁化,减少化石能源低效燃烧带来的雾霾等环境污染问题,改善冬季大气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风电供暖项目能不能规模推广必须先考虑清楚三大问题:
首先,风电供暖是解决我国弃风限电的短期举措,还是需要长期坚持的政策?“如果‘十三五’期间弃风问题得到解决,那风电供热还要不要进行?兴建的这些热力站又如何处理?”
其次,风电供暖能否真正做到压减煤炭、提高地区清洁能源消纳比例?“能否真正做到弃风电量替代地区煤炭上网电量,而不是侵占其他风电场的上网小时数?”
再次,风电供暖本质是电力供暖,也是民生项目,但“风电现在都拿着国家补贴,可以说自己还是困难户。将风电与供暖项目捆绑,让风电企业牺牲经济利益去维持项目是否合适?”
“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制度在电改9号文中一再被提及,首个配套文件《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也已出台。此外,按照《可再生能源法》以及《节能发电调度办法》,风电本就不应出现与供暖打捆的现象。”一位行业权威人士告诉本报记者,“现在,风电企业都在退而求其次,希望配额制赶紧出台。”
法律执行不到位、政策难以落地,政府部门也是焦头烂额。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告诉记者,目前情况下,风电供暖并非不可行,如何协调好风电场、火电企业、电网公司、供热方的利益,是风电供暖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比如运用利益补偿机制为风电供暖开拓市场空间,通过替代发电、辅助服务等市场机制,实现不同类型电源的利益调节;同时还可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调峰承担方,鼓励清洁能源直接购买辅助服务等。”秦海岩说。
他同时表示,从长远看,建立有效的电力市场,才是解决目前各方争论的最终出路。“需要一个开放、现代、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的电力市场环境。”
作者作为研究风电蓄能采暖专业人士,认为破解风电供暖僵局的关键还应解决好如下问题:
了解风电的特性,风电厂晚上弃风量大,而电能用于采暖最适合采用分布式供暖方式,减少管网投资和一次管网浪费。利用现有城市电网可减少初投资20%以上,并且减少一网热损耗10%左右。
供暖和供电有根本区别,风电企业供暖不专业,造成投资和运营成本高,打击了风电企业参与供暖的积极性。管理不善,运营成本至少提高10%。
风电清洁能源供暖应选择50%以上节能建筑,如新建建筑和公用建筑,腾出现有供热企业供热能力用于满足既有居民的供热。
风电企业应考虑直供电网,解决电价过高问题。
政府应出台集中供暖电价,使电价水平维持在与燃煤价格相当。
引入现代供热技术,提高供热管网输送能力,实现智慧供热,末端可控可调。采用智能供热可减低成本10%以上。
扩展供热范围,将风电与农业、工业结合。
将投资与管理运营分离,请专业公司代为管理。